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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均筹资将提至千元

2014-05-12 10:55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l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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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报讯(记者 吴迪)记者昨天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今年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提高至1000元,新农合的人均筹资也将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中5%的额度将作为大病保险资金。 

本报讯(记者 吴迪)记者昨天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今年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提高至1000元,新农合的人均筹资也将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中5%的额度将作为大病保险资金。

  据了解,今年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提高至1000元后,需在去年人均680元的基础上增加320元,为确保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平稳过渡,减少社会影响,不增加个人负担,此次增加的筹资将由市、区(县)财政各负担50%,即将政府补助标准由人均540元提高到860元,个人缴费水平仍然保持每人每年140元不变。去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人均680元,其中个人缴费100元。今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后,考虑目前农村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占农民收入比重已较城镇居民高,本次提高的320元将由市、区财政按1:1比例共同分担,个人缴费标准保持不变。

  截至去年底,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0.1万人。按此计算,今年财政将拿出5.12亿元补贴医保筹资的提高部分。而新农合筹资的提高部分,各级财政预计投入8.14亿元。

  根据中央文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应随总筹资水平作相应调整,个人缴费应占人均总筹资20%左右。因为参保城镇居民已在去年9月至11月交完今年医保费用,所以今年个人缴费水平不变。明年,本市将根据国家要求,研究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科学合理、协同增长的机制,强化个人缴费义务,确保医保制度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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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医保基金均现超支

  医保基金制度建立之初,以保住院为主,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但随着这项制度的不断发展,居民医保将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保障待遇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就医需求不断提高、医疗费用不断增长,医保基金支出压力凸显。据了解,2013年,基金收入已经低于支出。按人均医保基金支出增速25.4%测算,今年人均筹资标准将达到999元,比去年增加319元。与此同时,2012年,本市新农合也开始出现基金超支的情况,基金当年支出总额大于当年筹资标准,2013年的超支趋势更加明显。

  农工党北京市委在提交给今年市政协会议的提案中指出,提高基金的可持续性,必须提高“管理”能力,一方面要正确认识医保基金应该保什么,能够保什么,明确界定医保基金的报销范围,包括制定科学合理的医保补偿目录和行之有效的医疗机构控费手段;另一方面要重新梳理医保支付制度,针对门诊、住院不同就医行为,建立相应的付费办法,通过医保报销经济手段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在基层首诊。同时还要尽早开始探索商业保险经办基本医保,实现医疗保障领域的“管办分开”,提供多元化、市场化的保险产品。

  专家们还提出,目前全国已有6个省份、28个地级市和79个县的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北京应该进一步研究如何整合以保公平,推动整体效应发挥,解决好重复参保和保障不足的问题。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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