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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防保险合同中的“美丽陷阱”消协提醒市民买保险要谨慎

2014-05-12 03:57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l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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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险市场鱼龙混杂 业务员水平参差不齐提防保险合同中的“美丽陷阱”消协提醒市民买保险要谨慎□陈慧真 吴彦华很多购买过保险的市民都有这样的感觉:看着保险合同中密密麻麻的条款,只能听凭业务员

保险市场鱼龙混杂  业务员水平参差不齐

提防保险合同中的“美丽陷阱”消协提醒市民买保险要谨慎

□陈慧真   吴彦华

很多购买过保险的市民都有这样的感觉:看着保险合同中密密麻麻的条款,只能听凭业务员解释。而个别业务员为了工作业绩,不惜误导消费者,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只轻描淡写地一句带过,甚至让投保人冒着“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风险买下保险。投保人一旦出险索赔时,一些保险公司就以“未如实告知”或“免责条换”等理由拒赔。消费者究竟应该怎样购买保险才会绕过这些或明或暗的“陷阱”呢?

 

一、夸大保险利益,隐瞒保险风险。

 

市民秦女士在某保险公司买了两份保险产品。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这个产品能保证一定的投资收益率,比储蓄划算。如果银行加息,它也跟着涨。银行降息,它则不会降。后来秦女士经过仔细了解,才发现原来自己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分红险,而且工作人员夸大了投资收益率,且未提示其中的风险。

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万能险外,投连险、分红险两种新型保险理财产品都不保证收益率,实际收益水平并不是固定的。因此,消费者在购买这类保险产品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投保特别提示书,还要明白保险的主要功能仍在于保障而不是投资,要理性看待保险与储蓄的区别。

 

二、免责条款无所踪。

 

很多保险纠纷追根溯源,往往是代理人在签订保单的时候未告知免责条款,导致消费者诉求无门。市民乔先生是一名货车司机,2009年,他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人身意外险,每年交保险费2000元。2010年,乔先生出差中发生意外,碰伤手腕,治疗费交了3000多元,他到该保险公司理赔,被告知他的情况不在理赔范围之内。在乔先生购买保险产品时,该保险公司告诉他只要开车时发生意外伤害都可以得到理赔。

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个别保险公司刻意隐瞒理赔条件,处于弱势的消费者应据理力争。签订保单时,消费者要仔细阅读保单的所有条款,不要漏掉一些重要的内容。否则在向保险公司寻求理赔时,便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三、条款术语复杂化。

 

目前多数保险合同专业术语多,内容复杂,合同附件太多,为普通消费者设下了文字陷阱。市民连先生说:“我真是不明白,那么难懂的保险合同到底是给谁看的?他无奈地表示,尽管他是本科毕业生,但在这些名词面前,仍然摸不着头脑。原本以为买保险是件很容易的事情,现在看来,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对此,有些代理人借口“专业”,将条款内容刻意复杂化陈述,取得了消费者的过分信任,造成消费者在不了解合同条款的情况下签下保单。对此,消费者应要求代理人把所作的承诺一一对应到保单上的条款中。

 

四、霸王条约,默认搭售。

 

霸王条约和“搭售”之风在车险领域比较普遍。市民张先生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的爱车购买了保险。在他的车出现意外事故后,该保险公司要求张先生到他们指定的维修点去维修,否者不予理赔。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没有权利指定消费者到指定维修点维修。车险与一般保险不同,消费者接触车险往往通过汽车销售公司等中介进行,这些中介往往标榜所谓的“一条龙”服务。由于消费者不了解,可能就默认了经办人员的搭售行为。其实,哪些险种是要强制购买,哪些是自愿性质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事先了解避免不必要的保险费用。

 

五、投保容易,理赔难、退险难。

 

2009年,市民王女士在某保险公司买了分红型保险,截至2010年她已经交了1万多元保险费。同年5月,王女士急需用钱,要求退险,但被该保险公司告知不符合退险条件,只能退给她2000元左右。王女士买保险时,该保险公司并没有告知其退险条件。

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少数经营不规范的公司在理赔时设置重重障碍,出现拖延理赔时间,态度怠慢冷淡的情况,使消费者不能顺利得到其应得的保险赔偿。消费者可以首先与保险公司协商和解。如果协商不能解决问题,可以请消费者协会调解,也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必要时消费者要拿起法律武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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