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金融 财经新闻 国际财经

电梯初定有缺陷 奥的斯不言召回

2014-05-12 03:5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lidong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北京地铁奥的斯电梯事故发生后,各地电梯伤人事故纷纷被曝光,一时间,全国开展了自动扶梯的安全维护及普查测试。电梯的出现,本是予人方便,然而,由此酿出的一幕幕悲剧,更提醒我们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北京地铁奥的斯电梯事故发生后,各地电梯伤人事故纷纷被曝光,一时间,全国开展了自动扶梯的安全维护及普查测试。电梯的出现,本是予人方便,然而,由此酿出的一幕幕悲剧,更提醒我们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奥的斯是否召回及后续赔偿等问题,依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昨日(7月11日),奥的斯电梯公司公共事务部经理李明杰表示不方便发表评论,并称正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确定事故的根本原因。

 

    对于伤亡家属赔偿工作的进展,京港地铁新闻发言人杨苓表示,“最终结果还没有出来,在责任方认定之后,我们会对奥的斯进行具体的追偿。”

 

    是否召回尚无定论

 

    根据北京市质监局副局长张巨明最新披露,事故中出现故障的奥的斯电梯存在设计、制造缺陷。“奥的斯公司对此次事故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昨日,已配合调查达一周的奥的斯方面选择了沉默。“调查还没有结束,根本原因现在也还无法确定,对是否启动产品召回没有进一步评论。”昨日,李明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据媒体此前援引奥的斯解释,电梯产品有其特殊性,是建筑的一部分,如果要召回就必须全部拆掉,将影响建筑物构造,因此无法像汽车一样召回。

 

    但在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看来,奥的斯的这一回应显然站不住脚。他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来看,肯定属于问题产品,应该符合缺陷的一些特征。现在还只是初步认定,最终结果还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北京天问律师事务所张远忠向认为,如按以前的标准是合格的,而根据现在的标准又不合格,这种情况考虑召回具有合理性。

 

    根据认定结果进行追偿

 

    距离北京地铁四号线动物园站电梯事故已经过去了6天,伤亡家属的赔偿问题如何解决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据了解,7月9日,地铁4号线扶梯事故遇难者家属代表曾与京港地铁方就善后赔偿问题进行交涉,但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死者家属称,经咨询,他们索赔120万元,但地铁方目前只同意赔偿70万元,其中不包括精神损失费。死者舅舅黄玉华说,目前,奥的斯电梯公司并未出面与家属商议赔偿事宜,他们将与京港地铁公司继续协商赔偿问题。

 

    对此,记者联系了奥的斯电梯公司公共事务部经理李明杰。

 

    针对目前伤亡家属的赔偿工作,李明杰表示不便作具体回复,“因为事故还在调查之中”。

 

    随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京港地铁新闻发言人杨苓,对于伤亡家属赔偿工作的进展,杨苓表示不便透露。“最终结果还没有出来,在责任方认定之后,我们会对奥的斯进行具体的追偿。”

 

    同步播报

 

    上海深圳地铁手扶电梯再出状况

 

    昨日(7月11日),上海地铁系统手扶电梯再现骤停。

 

    昨日,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地铁)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证实,轨交3号线曹杨路站内确发生突然停运,但暂未接到有人员受伤的消息。

 

    对于事故原因,上海地铁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最新的调查结果,系某位乘客的大件行李挤压了旁边的侧面板,该侧面板最上面的部位离紧急开关按钮很近,受到挤压之后,电梯会自动识别为:(电梯)受到损害,保护开关自动启动,因此导致了安全的停运。”

 

    上海地铁方面表示,事发后已立即通知西子奥的斯电梯厂家到现场对该电梯进行了检查。该故障系电梯保护的暂停,维修人员检查之后,并未发现有其他异常问题,目前已经恢复运行。

 

    就在头一天,深圳地铁手扶电梯也出现状况。7月10日晚上9时许,深圳地铁4号线清湖站B出口的电动扶梯运行中,突然发生事故,造成4名乘客摔伤。11日上午,负责运营4号线的港铁(深圳)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该出口电梯运行中并未出现逆行。

 

    该公司还表示,自北京地铁电扶梯逆行事件发生后,已经联合塞纳公司对4号线电扶梯进行安全检查,目前完成进度为90%,预计12日全部检查完毕。(转自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新华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