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驿城分局查获一起虚假宣传白酒案
摘要: 本报讯 (记者 张 勇 通讯员 袁建强)日前,市工商局驿城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一起虚假宣传“尖庄”牌白酒案。 该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我市经销商阮某经销的“尖庄&rdquo
本报讯 (记者 张 勇 通讯员 袁建强)日前,市工商局驿城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一起虚假宣传“尖庄”牌白酒案。
该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我市经销商阮某经销的“尖庄”牌精酿白酒有质量问题。经查,阮某于2011年12月从郑州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购进350件“尖庄”精酿白酒进行宣传销售。据了解,该白酒出厂时为12瓶/件,不带有外包装盒,俗称“光肚尖庄”。郑州市某商贸有限公司从厂家购买该酒后,擅自印制了精美的外包装盒、外包装箱,分装成6瓶/件,以精酿白酒销售,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并将外包装箱、外包装盒与白酒销毁。对于郑州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移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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