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积极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
摘要: 本报讯 (通讯员 祖海燕 李 松)近日,市工商局联合市烟草局下发了《关于建立查处假冒卷烟、无证无照经营卷烟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我市卷烟市场秩序。《意见》以治理和规范卷烟零售商户
本报讯 (通讯员 祖海燕 李 松)近日,市工商局联合市烟草局下发了《关于建立查处假冒卷烟、无证无照经营卷烟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我市卷烟市场秩序。
《意见》以治理和规范卷烟零售商户执照持证经营活动为目的,从严从重查处假冒注册商标卷烟的运输、销售、储藏行为。市工商局、市烟草局健全和完善联合协作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协同作战,共同维护我市烟草市场秩序。重点监管区域包括城镇各类批发市场、旅游区及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边界等。重点监管场所包括娱乐场所、车站、物流站、施工工地、便利店、食杂店、临时摊点等。重点监管对象包括销售、储藏假冒注册商标卷烟的单位和个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擅自运输卷烟的单位和个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擅自从事卷烟销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非法印刷、出售卷烟商标标识和标签的经营者;非法从事卷烟专用设备及辅助材料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切实做好对烟草市场的监管工作,市工商局、市烟草局还就有关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要求等作了详细规定,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