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经济 市场监管

市工商局与市纠风办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严查虚假违法广告

2014-05-12 01:12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lidong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本报讯 (记者 刘 阳 通讯员 呼建波)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广告市场监管,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反弹势头,日前,市工商局、市人民政府纠风办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广告市场监管的通知》的通知,对春节期间

本报讯 (记者 通讯员 呼建波)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广告市场监管,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反弹势头,日前,市工商局、市人民政府纠风办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广告市场监管的通知》的通知,对春节期间广告市场监管工作提出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广告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突出整治重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继续把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作为监管重点,严厉查处在广告中夸大功能、保证疗效,宣传治愈率、有效率;使用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行为;严厉查处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坚决打击和遏制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违法广告。

二是进一步强化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坚决做到:凡审批证明不符合要求,或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一律不得刊播;凡以专家、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的一律不得刊播;凡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及医生与患者进行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内容的一律不得刊播;凡由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医疗机构制作的医疗、健康类资讯服务节目一律不得刊播。

报刊出版单位要严格执行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报刊刊载部分类型广告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禁止刊载含有淫秽、色情、迷信内容或格调低下的广告;刊载药品、保健食品、消毒及其他生活用品的广告,不得出现表示提高、增强性生活能力及性生理器官的内容。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