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请别再“考验”消费者
摘要: 吴 雨 黄 冠据新华社最新数据显示,至2012年年末,全国人均拥有银行卡2.64张。刷卡消费在改变人们消费习惯的同时,却因信息告知不充分、收费及罚息不合理等问题不断考验、困扰着持卡人。个中原由,值得反思。近
吴 雨 黄 冠
据新华社最新数据显示,至2012年年末,全国人均拥有银行卡2.64张。刷卡消费在改变人们消费习惯的同时,却因信息告知不充分、收费及罚息不合理等问题不断考验、困扰着持卡人。个中原由,值得反思。
近年来,各大银行纷纷在信用卡发行上“跑马圈地”。在银行营业厅,一见到一次存、取、汇款数万元的客户,工作人员就主动推介信用卡。一些人还打着银行旗号到处设摊,甚至以赠送平底锅或拉杆购物车等物品为“诱饵”,向人们推介信用卡。然而,与办理信用卡时的热情、周到相比,人们要挂失或取消信用卡则繁琐得多。
银行具有企业性质,发行信用卡绝不是图个“赔本赚吆喝”。与银行打交道,持卡人一定要谨记“魔鬼藏在细节中”。办卡时,人们只要一签下自己的名字,就会变成持卡人,却没人告诉你有的信用卡无需激活就默认使用,没人告诉你滞纳金、利息、取现手续费的计算方式。一旦出现纠纷,对银行最有利、对客户最不利的条款便要发挥“魔力”,置持卡人于“被动挨打”的地步。
持卡人在享受信用卡透支带来的便利时,必须考虑自己的债务承担能力。刷卡消费之后,如果你每月向银行交付的是最低还款额,尽管信用记录不受影响,但是未还清部分的贷款利率要比正常利率高得多;如果到期没还全款,即使差一元也要按全额计息;如果外币账户和人民币账户都有透支,若不提前说明,银行默认先存入人民币账户……持卡人只要稍一疏忽,罚单就随之而来。像这样的“霸王条款”,容不得半点商量。如果你选择做持卡人,只能用耐心和毅力接受考验。
古人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然而当前金融界的一些规则越来越让人看不懂。信用卡对于刺激消费、活跃经济大有裨益,然而持卡人为什么不得不小心防着银行乱收费、乱罚息呢?银行如果透支了信任或滥用了信任,受损面岂不更大?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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