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公告·公示

爱心榜

2014-05-11 19:15 来源:驻马店日报 责任编辑:guanli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市第二实验小学再捐:23700元●西平县邮电局:15280元●西平县人和乡:6万元●西平县卫生局:21615元●西平县交通局:30780元●西平县人民检察院:1万元●西平县粮食局:40886元

●市第二实验小学再捐:23700元

●西平县邮电局:15280元

●西平县人和乡:6万元

●西平县卫生局:21615元

●西平县交通局:30780元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1万元

●西平县粮食局:40886元

●正阳县人大常委会:4800元

●市温州商会及会员单位:351900元

●正阳县交通规费征稽所:3270元

●市华中正大有限公司:32638元

●驻马店通信传输局:5050元

●驻马店市十一中:5170元

●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再捐:6070.6元

●驻马店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再捐:44759.2元

●驻马店市卫生局:7950元

●驻马店市第四高中:20631.8元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750元

●陈氏文化研究会再捐:1500元

●驻马店市教育局:86020元

●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78611.7元

●驻马店高中:65573.7元

●驻马店市十二中:9512.9元

●市第四初级中学:46605.7元

●格林幼儿园:1719.6元

●市公路局全体职工:119112.2元

●市粮食局:36955元

                 (排名不分先后)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日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