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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再“夕发朝至” 要受严厉处罚

2014-05-11 19:12 来源:天中晚报 责任编辑: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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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晚报记者 滑清泉 实习生 吴艺春 郑云华 本报讯 “旅游社租用或使用的旅游车辆严禁在深夜1时至4时载客上路行驶,并不得组织‘夕发朝至’的汽车团队和散客旅游。”针对近段时间旅游市场所暴露出的问

□晚报记者   滑清泉 实习生   吴艺春 郑云华

      本报讯   “旅游社租用或使用的旅游车辆严禁在深夜1时至4时载客上路行驶,并不得组织‘夕发朝至’的汽车团队和散客旅游。”针对近段时间旅游市场所暴露出的问题,昨日,市旅游部门紧急下发通知,进一步强化全市旅行用车的租用和使用管理,确保旅游交通的安全性。

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一些旅行社置安全于不顾,采取“夕发朝至”的形式组团连夜发汽车团队,“而深夜1时至4时是人身体最困倦的时段,司机在此时段连续驾车最易发生事故。”市旅游部门有关人士说。

市旅游部门要求全市所有旅行社在设计和推出旅游线路、项目或安排团队旅行计划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对有可能危及旅客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应当提前向游客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各旅行社还要制订完备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履行旅游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

“一旦发现违规旅行社,将给予停业整顿30天、罚款2万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将依法吊销其旅游经营许可证。”这位人士告诉记者。市旅游部门举报电话为:26252922625219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天中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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