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民政局关于2009年度城乡低保复核认定的公告
摘要: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准确核定低保人数、加强动态管理、实施分类施保、实现应保尽保,驿城区民政局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决定在5月中旬前对全区(含市直)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核认定。现将有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准确核定低保人数、加强动态管理、实施分类施保、实现应保尽保,驿城区民政局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决定在5月中旬前对全区(含市直)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现有城乡低保户要在
2.积极配合村(居)委会、乡镇办民政所及区民政局调查人员入户调查生活状况,积极提交房产证、下岗证、房屋租赁合同、收入证明等经济状况证明材料。
3.积极回答调查人员询问,并提交调查人员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对无故不提交证明材料、拒绝配合甚至以种种理由阻挠调查人员调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低保待遇。
4.望广泛宣传告知,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咨询、举报电话:2828502 3306939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驿城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天中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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