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公告·公示

春天旅游好时节 老人快办优待证

2014-05-11 19:06 来源:天中晚报 责任编辑:guanli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晚报记者 康国富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驿城区民政局获悉,我市2009年老年人优待证开始办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持老年人优待证旅游时,门票减半收费。市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可到驿城区民政局服务大厅免费

 

□晚报记者   康国富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驿城区民政局获悉,我市2009年老年人优待证开始办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持老年人优待证旅游时,门票减半收费。市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可到驿城区民政局服务大厅免费申领老年人优待证。

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人优待证,在国内可享受下列优惠服务:乘坐汽车、火车、飞机时,优先购票、检票、进站、乘车、登机;到医疗机构就医,优先就诊、检查、化验、划价、交费、取药和住院;展览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对外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减半或免费向老年人开放。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免费参观各类烈士纪念建筑设施;进入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半价优惠;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实行门票全免;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免费使用收费的公共厕所等。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天中晚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