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举办第三届县区之歌行业之歌大赛
摘要: 本报讯 (记者 任翠翠) 近日,为推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讴歌新中国成立60周年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展示我市奋力崛起的精神风貌和形象,增进市、县区间的文化交流,提高全市各行业
本报讯 (记者 任翠翠) 近日,为推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讴歌新中国成立60周年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展示我市奋力崛起的精神风貌和形象,增进市、县区间的文化交流,提高全市各行业文化品位,掀起“三优、三创竞赛活动”高潮,我市将于6月下旬举办第三届县区之歌、行业之歌大赛。
此次大赛由市委宣传部联合驻马店日报社、市文明办共同举办,由驻马店日报社文化艺术中心、市音乐家协会承办。
据了解,此次参赛作品要求贴近时代,能够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表达美好的思想感情,积极向上,鼓舞人心。参赛作品均需提供正规歌谱5份,县区、行业宣传文字5份。
本次大赛演唱形式以大合唱为主,其他演唱形式也可参赛。比赛分主赛场和分赛场进行,主赛场设在市区,进行优秀代表队的决赛和颁奖。分赛区设在各县区进行预赛,市直设专场进行预赛。大赛组委会将组织评委赴各分赛区进行现场评比,选出参加全市决赛的代表队及歌曲,全市决赛现场评选出获奖单位及作品。大赛共设优秀组织奖10个,演唱金奖10个、银奖10个,行业金曲金奖10个,大赛优秀奖若干。
报名地点:驻马店日报社文化艺术中心(市解放大道中段驻马店日报办公东区407室)
联系电话:2600767(市委宣传部文教科) 2928636 13703962348(驻马店日报社)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