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摘要: 驻马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决定,2009年4月27日至28日召开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建议议程:一、听取和审议市林业局关于全市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驻马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决定,2009年4月27日至28日召开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建议议程:一、听取和审议市林业局关于全市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二、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系办法(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督办办法(草案)”、“代表建议办理办法(修订草案)”、“市人民政府、司法机关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三、表彰2008年度优秀市人大代表、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代表建议,2008年度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四、人事任免事项;五、法制讲座。根据《公民旁听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的规定,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允许4名公民旁听,请全市公民自愿报名参加,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4月26日下午6时。报名地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联系电话:2601890。
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6:00
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4月23日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