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2009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
摘要: 按语 按照市“三优三创”竞赛活动指挥部要求,现将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相关责任单位的主要职责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市“三优三创”竞赛活动指挥部将依
按语 按照市“三优三创”竞赛活动指挥部要求,现将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相关责任单位的主要职责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市“三优三创”竞赛活动指挥部将依据广大群众意见和明察暗访情况,对上述工作任务进展及完成情况定期进行督察考评。在阶段性工作考评中,实行挂红黑旗、通报表扬、媒体曝光等办法进行。在年度考评中,凡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任务未完成,群众意见较大,尤其是在全省检查评比中影响考评成绩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在媒体上向全市人民作出交代,由市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相应扣减在市政府目标考评中的精神文明建设分数。
信件地址:驻马店市文明办(市委2号楼2708房间)
监督电话:2610110
电子信箱:zmd2600781@163.com
驻马店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
驻马店市“三优三创”竞赛活动指挥部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和要求通俗化、大众化,扩大社会认同,打牢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提交相关文件、采取的主要宣传教育措施等资料。10月底前提交资料。
2.以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北京奥运精神和载人航天精神为重点,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3.加强公民诚实守信教育。推动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10月底前提交资料。
4.积极开展市民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级各部门建立学习型组织,常年开展市民终身教育。10月底前提交为建立学习型组织所采取的主要措施等资料。
5.切实做好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十佳”文明个人和道德模范网上行活动,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用道德的旗帜引领社会文明前进方向。10月底前提交资料。
6.坚持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把精神文明建设理论学习纳入计划。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市、区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与考核制度的主要内容、近两年理论学习计划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内容等资料。
7.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坚持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和手机短信、公共电子屏幕等新兴媒体宣传共同推进。主要新闻媒体要设立创建活动专题或专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工作。对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监督,对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公开曝光。电视台要收集积累资料,适时制作专题汇报片。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开设的精神文明建设专题或专栏的名称等资料。
8.加强未成年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推介。常年要求。
9.积极开展大型广场文化活动,市区大型广场文化活动次数大于8次。10月底前提交近两年大型广场文化活动及其平均数(系列活动中,如包括多次大型广场文化活动,按照实际开展的活动次数计算)等资料。
10.教育本系统人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使“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成为本系统全体同志的自觉行动。常年要求。
市政府办公室
1.政府各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2.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市政府政务网站要及时更新内容,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市政府网站的网址与网站主页打印件等资料。
3.将建设文明城市活动各项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与单位的评先、奖惩挂钩。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4.要坚持行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市、区两级政府要设立为市民服务的热线电话。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设立为市民服务的热线电话运行情况等资料。
5.教育本系统人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使“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成为本系统全体同志的自觉行动。常年要求。
市委办公室
1.市委常委会议定期研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至少每半年一次)。10月底前提交相关材料。
2.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市委督察督办事项,定期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督察。10月底前提交相关材料。
3.教育本系统人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使“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成为本系统全体同志的自觉行动。常年要求。
市人大办公室
1.定期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专项视察督导,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抽查、暗访和质询等。常年要求。
2.教育本系统人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使“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成为本系统全体同志的自觉行动。常年要求。
市政协办公室
1.定期组织各级政协委员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专项视察督导,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抽查、暗访和质询等。常年要求。
2.教育本系统人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使“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成为本系统全体同志的自觉行动。常年要求。
市委统战部
1.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创建工作的指导,积极在非公有制企业倡导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确保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常年要求。
2.教育本系统人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使“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成为本系统全体同志的自觉行动。常年要求。
团市委
1.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组织开展全市“关爱未成年人社会文化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常年要求。 2.要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与相关场所的管理,团队活动制度健全,活动经常化,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科普、道德实践、社会实践等活动。常年要求。
3.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推进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提交市级相关部门制定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名称、规划的主要内容及其落实情况等资料。10月底前提交资料 。
4.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建设。市、区、街道要设立负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职部门。10月底前提交市、区、街道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专门部门或机构的设立情况资料。 5.贯彻落实省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大力弘扬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志愿精神,广泛开展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扶贫济困志愿服务、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和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等活动,不断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健全志愿服务体制机制,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开展。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6.组织开展普及文明新风尚志愿服务活动,传播文明理念,引导人们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组织实施“社区志愿服务行动”。广泛开展“城乡结对志愿服务”活动和“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7.孤、老、残、弱者得到志愿服务。提交相关资料。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8.完善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考核、激励等各个环节,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志愿者注册、管理和活动机制。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9.组织“万名志愿者上街维护交通”行动和“我当一天交警”等活动。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10.组织义务监督员走上街头、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监督。常年要求。
11.继续抓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整体水平。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12.办好“爱心热线”,受理居民诉求,为群众解疑释惑。提交相关资料。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13.教育广大青年团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争做文明市民。常年要求。
市总工会
1.积极开展会员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级各部门建立学习型组织,常年开展终身教育。10月底前提交为建立学习型组织所采取的主要措施等资料。
2.继续深入开展“十佳”文明系列评选活动,评选2009年度“十佳”文明员工,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社会风尚的示范作用,努力把这一活动打造成彰显我市道德教育成果的品牌。10月底提交评选方案、评选结果等资料。
3.贯彻落实省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大力弘扬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志愿精神,广泛开展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扶贫济困志愿服务、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和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等活动,不断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健全志愿服务体制机制,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开展。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4.组织开展普及文明新风尚志愿服务活动,传播文明理念,引导人们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组织实施“社区志愿服务行动”。 广泛开展“城乡结对志愿服务”活动和“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5.加快工人文化宫工程进度。争取9月底前完工。
6.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执法部门和窗口行业、食品药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大力加强职业道德、诚信经营和服务技能教育培训,广泛开展职业技能、优质服务和产品质量竞赛活动。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7.在企业开展创建“文明诚信企业”活动,各生产企业尤其是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推行“产品质量承诺制”,确保向社会提供优质安全的食品药品。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8.教育本系统人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使“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成为本系统全体同志的自觉行动。常年要求。
市直工委
1.在市直党政机关开展“三优一满意”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争创文明机关、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2.积极对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文明礼仪知识培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常年要求。
3.教育市直机关工作人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 ,争做文明市民。常年要求。
市广电局
1.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组织开展对全市“关爱未成年人社会文化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报道。常年要求。
2.大力净化荧屏声频,禁止不适合未成年人的节目播出,有效遏制广播电视节目中的低俗媚俗之风,大力整治不良广告。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在这方面的主要工作及成效等资料。
3.“两台”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监督,曝光批评乱停乱放、乱闯红灯、乱跨隔离栏等不文明的交通出行现象,多管齐下规范文明出行秩序,引导人们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文明行路,实现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4.“两台”要设立创建活动专题或专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工作。常年要求。
5.充分利用“两台”教育广大市民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自觉维护好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积极倡导在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使“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成为全市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常年要求。
6.加快广播电视中心工程进度。争取明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7.电视台要收集积累资料,适时制作专题汇报片。10月底前提交开设的文明城市创建专题或专栏的名称和制作的专题汇报片等资料。
8.教育本系统人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争做文明市民。常年要求。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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