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公告·公示

驻马店市2009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

2014-05-11 19:01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按语:按照市“三优三创”竞赛活动指挥部要求,现将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相关责任单位的主要职责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市“三优三创”竞赛指挥部

 

       按语:按照市“三优三创”竞赛活动指挥部要求,现将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相关责任单位的主要职责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市“三优三创”竞赛指挥部将依据广大群众意见和明察暗访情况,对上述工作任务进展及完成情况定期进行督察考评。在阶段性工作考评中,实行挂红黑旗、通报表扬、媒体曝光等办法进行。在年度考评中,凡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任务未完成,群众意见较大,尤其是在全省检查评比中影响考评成绩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在媒体上向全市人民作出交代,由市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相应扣减在市政府目标考评中的精神文明建设分数。

       信件地址:驻马店市文明办(市委2号楼2708房间)

       监督电话:2610110

       电子信箱:zmd2600781@163.com

       驻马店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

       驻马店市“三优三创”竞赛活动指挥部办公室

 

市卫生局

       1.开展“五小”门店(小餐饮店、副食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旅馆,小歌舞厅,小浴池泳池)集中整治活动,全面提升“五小”门店卫生水准,达到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证照齐全,有证率达100%,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有证率达100%,持证上岗;公共用具严格消毒,有消毒设施、消毒记录等。完成时间:10月底前。

       2.所有餐饮企业生产、销售的食品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食品卫生质量标准;有《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有证率达100%,亮证经营;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确保无重大事故。完成时间:10月底前。

       3.强化对流动摊贩的卫生监督管理,坚决取缔无证摊贩。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4.10月底前提交有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相关资料。

       5.医疗“窗口”行业,要完善本行业服务规范,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努力做到规范服务、优质服务。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6.医疗行业要做到:

       (1)医院整体环境整治,导医标志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

       (2)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15分钟;

       (3)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

       (4)医务人员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无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现象,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常年要求。

       7.在卫生行业开展创建文明优质服务窗口、标兵活动,推行优质规范服务,努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常年要求。

       8.继续深入开展“十佳”文明系列评选活动,评选2009年度“十佳文明白衣天使”,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社会风尚的示范作用,努力把这一活动打造成彰显我市道德教育成果的品牌。10月底前提交评选方案、评选结果等资料。

       9.大力倡导无偿献血,无偿献血量占临床用血量的比例在80%以上。10月底前提交近两年无偿献血量占临床用血量的比例及其平均数等资料。

       10.建设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8个中心的设备进行更新,达到每3~5万居民拥有一个卫生服务中心(站),每5万人配备急救车1.2辆以上。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11.加快卫生设施建设工程进度,抓好市中心医院、精神病院、第一人民医院新病房楼建设,中医院门诊医技楼建设及病房楼扩建,市第二中医院迁建等项目。完善市疾控中心的配套设施,更新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设备。完成时间:12月底。

       12.加强建设工地卫生管理,保持工地整洁,出入运输工具干净,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干净整洁。常年要求。

       13.教育本系统人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使“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成为本系统全体同志的自觉行动。常年要求。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