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2009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
摘要: 按语 按照市“三优三创”竞赛活动指挥部要求,现将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相关责任单位的主要职责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市“三优三创”竞赛活动指挥部
按语 按照市“三优三创”竞赛活动指挥部要求,现将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相关责任单位的主要职责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市“三优三创”竞赛活动指挥部将依据广大群众意见和明察暗访情况,对各单位工作任务进展及完成情况定期进行督察考评。在阶段性工作考评中,实行挂红黑旗、通报表扬、媒体曝光等办法进行。在年度考评中,凡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任务未完成,群众意见较大,尤其是在全省检查评比中影响考评成绩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在媒体上向全市人民作出交代,由市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相应扣减在市政府目标考评中的精神文明建设分数。
信件地址:驻马店市文明办(市委2号楼2708房间)
监督电话:2610110
电子信箱:zmd2600781@163.com
驻马店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
驻马店市“三优三创”竞赛活动指挥部办公室
市妇联
1.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组织开展全市“关爱未成年人社会文化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常年要求。
2.继续组织实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常年要求。
3.做好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特殊人群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常年要求。
4.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建设。市、区、街道要设立负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职部门。10月底前提交市、区、街道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专门部门或机构的设立情况资料。
5.贯彻落实省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大力弘扬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志愿精神,广泛开展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扶贫济困志愿服务、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和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等活动,不断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健全志愿服务体制机制,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开展。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6.组织开展普及文明新风尚志愿服务活动,传播文明理念,引导人们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组织实施“社区志愿服务行动”。 广泛开展“城乡结对志愿服务活动”和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7.加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程进度。要求年底前完成。
8.继续抓好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整体水平。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9.开展幸福家庭婆媳情、美满家庭夫妻情、和睦友好邻里情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尊老爱幼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手拉手、邻帮邻、共建和睦大家庭等大型活动。评选一批市级文明家庭和好婆媳、好夫妻。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10.办好“爱心热线”,受理居民诉求,为群众解疑释惑。提交相关资料。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11.教育本系统人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使“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成为本系统全体同志的自觉行动。常年要求。
市文联
1.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特别是未成年人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推介工作。常年要求。
2.发挥书协、作协、美协、曲协、音乐舞蹈等协会的作用,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
3.教育本系统人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使“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成为本系统全体同志的自觉行动。常年要求。
市行政服务中心
1.要进一步加强“一门式”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完善工作程序,要设立为市民服务的热线电话。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市级“一门式”行政服务大厅的设置与运行情况等资料。
2.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程序,强化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功能,探索全程式网上审批、市县重点镇三级联动审批、部门并联审批、授权集中审批、网络电子全程监察等机制。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3.在本系统开展创建文明优质服务窗口、标兵活动,推行优质规范服务,努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常年要求。
4.教育本系统人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使“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成为本系统全体同志的自觉行动。常年要求。
市残联
1.维护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工作。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近两年在这方面的主要工作及成效等相关资料。
2.残疾人得到志愿服务。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3.办好残疾人“爱心热线”,受理居民诉求,为群众解疑释惑。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4.教育本系统人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使“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成为本系统全体同志的自觉行动。常年要求。
市委组织部
1.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制、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的综合素质培训。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2.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三优一满意”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争创文明机关、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资料。
3.将建设文明城市活动各项工作与干部提拔任用、奖惩挂钩。常年要求。
4.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争做文明市民。常年要求。
市委老干部局
1.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组织老干部积极参与“关爱未成年人社会文化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常年要求。
2.组织老干部义务监督员走上街头、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监督。常年要求。
3.大力弘扬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志愿精神,广泛开展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扶贫济困志愿服务和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等活动,不断完善老年志愿服务体系,健全志愿服务体制机制,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开展。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老年志愿者服务相关资料。
4.教育本系统人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使“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成为本系统全体同志的自觉行动。常年要求。
市人事局
1.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三优一满意”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争创文明机关、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2.在本系统开展创建文明优质服务窗口、标兵活动,推行优质规范服务,努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常年要求。
3.将建设文明城市活动各项工作与单位的评先、奖惩挂钩。常年要求。
4.教育本系统人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使“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成为本系统全体同志的自觉行动。常年要求。
市民政局
1.道路名称等标牌设置合理,文字、注音规范,无损坏。完成时间:10月底前。
2.要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与相关场所的管理,团队活动制度健全,活动经常化,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科普、道德实践、社会实践等活动。常年要求。
3.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建设。市、区、街道要设立负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职部门。10月底前提交市、区、街道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专门部门或机构的设立情况,如关工委、少年法庭等资料。
4.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近两年在这方面的主要工作及成效等相关资料。
5.贯彻落实省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大力弘扬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志愿精神,广泛开展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扶贫济困志愿服务、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和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等活动,不断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健全志愿服务体制机制,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开展。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6.孤、老、残、弱者得到志愿服务。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7.完善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考核、激励等环节,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志愿者注册、管理和活动机制。常年要求,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8.在本系统开展创建文明优质服务窗口、标兵活动,推行优质规范服务,努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常年要求。
9.教育本系统人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使“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成为本系统全体同志的自觉行动。常年要求。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做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在95%以上。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2.在本系统开展创建文明优质服务窗口、标兵活动,推行优质规范服务,努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常年要求。
3.继续深入开展“十佳”文明系列评选活动,评选2009年度“十佳文明民工”,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社会风尚的示范作用,努力把这一活动打造成彰显我市道德教育成果的品牌。10月底前提交评选方案、评选结果等资料。
4.劳动监察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5.加强建设工地管理,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墙、围挡,工程外侧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建立健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无导致伤残的安全责任事故;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干净整洁,职工工资按时发放。常年要求。
6.教育本系统人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使“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成为本系统全体同志的自觉行动。常年要求。
责任编辑: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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