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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2009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

2014-05-11 19:00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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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语 按照市“三优三创”竞赛活动指挥部要求,现将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相关责任单位的主要职责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市“三优三创”竞赛活动指

 

       按语 按照市“三优三创”竞赛活动指挥部要求,现将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相关责任单位的主要职责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市“三优三创”竞赛活动指挥部将依据广大群众意见和明察暗访情况,对各单位工作任务进展及完成情况定期进行督察考评。在阶段性工作考评中,实行挂红黑旗、通报表扬、媒体曝光等办法进行。在年度考评中,凡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任务未完成,群众意见较大,尤其是在全省检查评比中影响考评成绩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在媒体上向全市人民作出交代,由市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相应扣减在市政府目标考评中的精神文明建设分数。

       信件地址:驻马店市文明办(市委2号楼2708房间)

       监督电话:2610110

       电子信箱:zmd2600781@163.com

       驻马店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

       驻马店市“三优三创”竞赛活动指挥部办公室

 

市中小企业局

       1.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创建工作的指导,确保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常年要求。

       2.在本系统开展创建文明优质服务窗口、标兵活动,推行优质规范服务,努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常年要求。

       3.教育本系统人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使“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成为本系统全体同志的自觉行动。常年要求。

 

市统计局

       1.了解掌握全省文明城市考评环节中“文明指数测评”的内容和方式方法,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测评工作。

       2.参考省里的测评内容和办法,于8月份对我市的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窗口服务、人际交流、公益行动等方面进行文明指数自测,为指挥部指导创建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3.制定对各县县城的文明指数测评办法,于10月份对各县进行一次文明指数测评。

       4.教育本系统人员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认真学习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使“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成为本系统全体同志的自觉行动。常年要求。

       5.10月底前提交近两年全市和市区人均GDPGDP年增长率及全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等相关数据。

 

工业集聚区

       1.开展“驻马店第一印象”治理。对辖区内各个出入口、城乡接合部和京广铁路市区段两侧等重点部位:拆除违章建筑,治理脏乱差;实施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打造走进驻马店良好的第一印象。完成时间:10月底前。

       2.开展对辖区小街巷的集中整治。加强监管,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管辖区域干净整洁,无乱搭乱建、乱吐乱丢、乱贴乱画、乱挂乱堆、乱摆乱放、乱设摊点等有碍观瞻现象。完成时间:10月底前。

       3.开展都市村庄环境治理。加强都市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解决乱倒垃圾、乱贴广告、乱建房屋、路边种菜、豢养畜禽等问题。按照市政设施完善、道路畅通整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快在建和筹建的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步伐,完成时间:10月底前。

       4.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大力整治乱搭乱建,清理卫生死角,清运积存垃圾,美化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常年要求。

       5.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标志专项整治。大力治理清理辖区内城市“牛皮癣”小广告。对临街巷内户外广告牌(灯箱、条幅)和门店牌匾标志进行规范整改,确保整齐美观效果和公益广告数量在户外广告总数的20%以上。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无烟草广告。完成时间:10月底前。

       6.抓好环卫工作,确保街道干净整洁。常年要求。

       7.硬化2条背街小巷路面。街巷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完成时间:10月底前。

       8.改造旱厕5座,增设一批垃圾箱、果皮箱。

       9.划定各类车辆停放场地,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要求常年保持。

       10.区内设置一批以“三和” (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为内容的大型公益广告、宣传街、宣传墙、宣传画廊。要求10月底前完成。

       11.在区内主要道路、重要公共场所设置一批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和公民道德建设的大型宣传标牌、宣传墙和公益广告,大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要求10月底前完成。

       12.组建社区讲师团,做到有计划、有教材,师资队伍落实。10月底前提交开展市民终身教育的计划、教材,落实师资队伍的具体措施等资料。

       13.街道办事处要普遍建立市民学校,社区居委会要普遍建立教学点,有效地开展活动。10月底前提交前一年度末市民学校与街道办事处总数之比和市民学校教学点与居委会总数之比等资料。

       14.组织开展普及文明新风尚志愿服务活动,传播文明理念,引导人们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组织实施“社区志愿服务行动”。 广泛开展“城乡结对志愿服务活动”和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10月底前提交资料。

       15.孤、老、残、弱者得到志愿服务。10月底前提交资料。

       16.组织义务监督员走上街头、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监督。常年要求。

       17.加强科普设施和队伍建设,社区居委会有宣传栏且整洁美观,无破损,宣传栏内有科普宣传内容且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常年要求。

       18.街道、社区居委会要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0月底前提交资料。

       19.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把精神文明建设理论学习纳入计划。提交区党委中心组学习与考核制度的主要内容,理论学习计划中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内容等资料。10月底前提交资料。

       20.区、街道两级都要进一步加强一门式行政服务大厅建设,要坚持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完善工作程序,管委会要设立为市民服务的热线电话。提交区、街道两级“一门式”行政服务大厅的设置与运行情况等资料。10月底前提交资料。

       21.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有创建规划,评选表彰一批文明社区。提交创建规划、命名表彰文明社区的制度和文件,现有文明社区比例等资料。10月底前提交资料。

       22.加强社区文化活动阵地和业余群众文体活动团队建设,每个街道都要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总面积在每万人500平方米以上且不被侵占挪用,每个街道的业余群众文体活动团队数量要在15支以上。10月底前提交相关资料。

       23.加强社区生活服务、安全保障、文体活动等基础设施建设,紧紧围绕社区居民的“安、居、乐、业”,不断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服务水平,逐步形成设施健全、内容丰富、手段多样、功能齐全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常年要求。

       24.加强社区医院、超市、学校、多功能室内活动场所、群众休闲娱乐场所建设,积极推动城市低保、优抚救助、劳动保障、人口计生、法律援助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进社区。常年要求。

       25.利用党员活动室、市民学校、宣传栏等阵地,对社区居民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常年要求。

       26.经常举办邻居亲情茶话会、家庭才艺展示、家庭收藏展示会等活动内容的“邻里节”,举办社区运动会、经典文化诵读、青少年文化节、广场文化活动等群众性文体活动,构筑社区居民交流信息、沟通感情的平台,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常年要求。

       27.加强社区治安管理和流动人口管理,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做好法制教育和民事调解工作,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常年要求。

       28.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更新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常年要求。

       29.教育广大市民增强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自觉维护好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积极倡导在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使“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常年要求。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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