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简章
摘要: 根据市委组织部《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方案》的要求,2009年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选聘194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具体选聘事宜如下: 一、选聘名额
根据市委组织部《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方案》的要求,2009年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选聘194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具体选聘事宜如下:
一、选聘名额和对象
全市今年共选聘1940名,其中中组部分配名额80名,市委组织部选聘1860名。各县区具体分配名额附后。
选聘对象为:
1.30周岁(
2.参加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志愿且具备选聘基本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对象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可优先录取。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
4.身体健康。
5.具有河南省户籍。
三、选聘结构要求
中组部分配的选聘名额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党员比例分别达100%,市选聘名额全日制本科学历比例占80%,全日制大专学历比例占20%。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安排,各县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体检、考察、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选聘工作从2009年8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
1.报名、资格审查(
2.笔试(
3.面试(
4.体检、考察(
5.确定拟选聘对象、公示(
6.下发聘书(
7.培训上岗(
五、政策措施
(一)任职
1.被确定为中组部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原则上分配到不是省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市、县区新农村示范村;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分配到省扶贫开发重点村和其他村。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书记助理;是预备党员和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女大学生村干部可担任村妇代会负责人。
2.经实际工作锻炼、考察特别优秀、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也可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为村委会主任或副主任。
(二)待遇
1.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中组部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每人每年补助10000元,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市里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大专生每人每月7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800元,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一次性安置费1000元。
2.中组部和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村任职期间,可参照乡镇、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人身意外伤害),所需资金由县区负责解决。
3.在村任职满3年后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全额免除,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区财政按4:4:2比例承担。具体偿还办法依据省规定执行。
(三)激励机制
1.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2.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我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给予总分加5分,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在村任职2年以上,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其工资按所任职务、所聘岗位,比照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5.对任职满3年并且特别优秀的大学生村干部,可以通过一定程序提拔为乡镇领导干部。
6.在村工作时间计算工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与今后任职单位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年限合并。
7.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其在村工作的时间为农村或基层服务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和聘任。
8.户籍可保留在原籍,也可落在所在县区人才服务中心。
9.大学生村干部自主创业,农村创业基金可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和资金支持,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期限2年,到期后最长可延期2年。到乡镇、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评定职称时外语和计算机免试。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2009年度大学生村干部选聘名额分配表
驻马店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
2009年度大学生村干部选聘名额分配表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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