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公告·公示

关于开展2009年度驻马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2014-05-11 18:54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学会,各大专院校,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关于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精神,现将2009年度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成果范

 

 

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学会,各大专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关于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精神,现将2009年度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09111231,由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在市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市直局委(县、区)以上单位理论研讨会一等奖的论文,《天中论坛》采用的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被市(厅)级领导和机关采用的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2.我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含省驻驻单位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论著,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申报,与市外人员主编或多卷本中能明显分出某卷某册为我市作者撰写的则可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参评。

3.参评的成果包括社会科学方面的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和论文、调研报告等。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著作应有中文翻译目录和较详细的中文章节内容提要,文章应有中文翻译件。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参评;由多名作者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参评,其中的单篇可作为论文参评;已获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

二、参评成果条件

1.参评成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观点正确,内容健康。

2.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主题鲜明,逻辑严谨,材料翔实,文字准确,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3.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学科、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所创新,补充、完善原有理论;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我省、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有所创见,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能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具有较高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喜闻乐见。被领导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应有采用机关的证明材料。

三、奖项设置和评审方法步骤

1.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评审方法和步骤:

评审分三个阶段进行:个人申报,学会、单位审验,市评奖委员会定评。

1)个人申报: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将个人符合评奖范围的成果按要求填表,向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申报。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者的同意,仅有部分作者同意申报的项目不予评选,每项成果的申报人员最多不能超过7名。

2)学会、单位审验:个人申报的成果需经所在学会或单位审验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市评奖委员会定评:在各学会和有关单位申报的基础上,市评奖委员会详细审阅每项成果,认真进行评议和最后审定。

最后审定必须在评委阅评和集体逐项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参加投票的评委不能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并需有参加投票人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方可通过。

根据评奖工作需要,每项参评成果收取评审费80元。

四、评奖时间安排

410前为个人申报时间,5月份为评审时间。

五、几项要求

1.各学会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广泛宣传,把工作做深做细,圆满完成这次评奖工作。

2.评奖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客观公正,以质论奖,宁缺勿滥。

3.各学会和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抓紧工作,按规定时间将有关材料报送市评奖办公室,每一项成果报送原件1份(评后退回),复印件5份,申报表一式5份,电子版(word格式)一份。没有原件的概不受理。过时视为自动弃权。

评奖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市政府机关办公区1号楼1716房间,联系电话:2600737

 

驻马店市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

201034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