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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首届十大魅力“农家乐”评选活动今日启动

2014-05-11 18:54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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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报讯(记者 赵 超 周伟杰)由市旅游局、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市“农家乐”活动组委会、驻马店新闻网等单位联合举办的驻马店市首届十大魅力“农家乐”评选活动今日正式启动。

       本报讯(记者 周伟杰)由市旅游局、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市“农家乐”活动组委会、驻马店新闻网等单位联合举办的驻马店市首届十大魅力“农家乐”评选活动今日正式启动。

       参加本次活动的对象是本市范围内集“美景、美食、乡情、乡风”的乡村民俗文化、农家休闲特色的“农家乐”旅游村(点)。活动由举办单位初审产生候选“农家乐”旅游村(点),驻马店日报社统一组织、刊发。评比采取市民短信投票、专家评审、组委会审核三者结合的方式进行,最后产生十大魅力“农家乐”,予以授牌表彰。

       本次活动旨在展示我市“农家乐”旅游的魅力和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推动农村休闲观光经济的发展,实现农旅携手促进城乡互动,让市民感受生态乡村的独特魅力,打响驻马店市休闲旅游的金名片。评选活动以“十大魅力品牌促进‘农家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通过对参评“农家乐”进行权威评审,并以认证授牌的形式,结合主流媒体《驻马店日报》、驻马店新闻网的强势宣传报道,评选出驻马店十佳和最具十大魅力“农家乐”及“最具餐饮特色”、 “最具休闲娱乐特色”、 “最具文化特色”、“最具环境特色”、“最具建筑特色”五个单项奖。

       本次十大魅力“农家乐”评选活动,主要是引导我市广大“农家乐”经营者进一步创特色、树精品,促进全市“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希望通过该活动打造和培育一批我市的“农家乐”品牌,不仅向本市市民展示,更要向河南乃至省内外其他地区促销;希望通过该活动,使“农家乐”和我市传统景区景点形成综合体抱团推销、资源互补、优势共享,迈出合作共赢的步子,以丰富我市的旅游内涵,促进我市的旅游目的地建设;希望通过该活动,使我市的“农家乐”之间相互学习交流,形成既有合作又竞争的环境,促进我市“农家乐”整体管理水平提高,避免同质化现象,树立差异化营销、个性化服务的新理念。

       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办:驻马店市旅游局 驻马店日报社

       办:驻马店市“农家乐”活动组委会

       媒体支持:驻马店日报社 驻马店新闻网

       二、活动目的:

       树立行业品牌, 倡导行业自律,走多元化、特色化健康发展道路,提高“农家乐”经营水平,拉动当地经济发展。

       三、活动时间:2010498月中下旬。

       四、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 参评对象:“农家乐”经营户(点)、“农家乐”特色村。

       () 基本条件:

       1.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2.诚信经营,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富有特色,业绩突出,具有良好声誉。

       五、评选进程:

       () 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参评对象,报送200字左右文字材料和3~5张图片。也可电子版发送到驻马店日报生活部:zmdshw@126.comQQ815866378

       () 专家初评:由主办单位组成评审组对参赛对象进行初评,择优选出30个“农家乐”经营户(点)、村作为候选对象。

       () 媒体公布:7月下旬在《驻马店日报》彩版整版公布候选单位,同时在驻马店新闻网公布。

       () 市民评选和公众举报:

       1.市民评选:市民可通过《驻马店日报》投票和驻马店新闻网网络投票推荐,市民投票评选分值占2/5,具体办法见当期《驻马店日报》和驻马店新闻网。

       2.公众举报:“农家乐”评选活动组委会设在驻马店日报社东区三楼。举报电话:15239639215。对有虚假宣传、服务质量低劣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查属实者,予以一票否决。

       () 专家评定:主办单位组成专家组(由主办单位领导、各县区分管领导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对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评价,专家评议分值占3/5

       () 公布和表彰:对评出的十大魅力“农家乐”和五项特色“农家乐”进行公布和表彰。于8月中下旬在《驻马店日报》、驻马店新闻网公布,8月下旬举行颁奖仪式。

       六、参评标准:

       1)最具餐饮特色“农家乐” (不少于2)

       a招牌菜。制作精良,色香味俱全,深受消费者喜爱。

       b稀有菜品、创新菜品或土特菜品。科学、合法、营养。

       c获得多项荣誉。

       d在做法、吃法、就餐环境等方面有特色。

       2)最具休闲娱乐“农家乐”(不少于2项)。

       a蔬果采摘或垂钓。

       b设置有休闲健身体育设施,如桌球、乒乓球、登山或攀岩等。

       c有针对特殊群体的娱乐设施,如儿童乐园、老年活动中心等。

       d卡拉OK及棋牌室。

       e小酒吧或茶楼设施。

       3)最具文化特色“农家乐”(不少于2项)。

       a能提供歌舞、古典字画等艺术欣赏或提供民俗风情的表演活动。

       b能提供打字、复印、传真、上网和土特产销售等特别服务或其他人性化服务。

       c民俗文化突出(服务员服饰、节目、菜品、环境、建筑等)。

       d可进行农事体验。

       4)最具环境特色“农家乐”(不少于1项)。

       a处在风景区或生态环境较好的地市,景观十大魅力明显。

       b有绿化率较高的花园、苗圃、果园等。

       c有盆景、名贵花卉果木、奇石假山飞瀑或池塘等。

       5)最具建筑特色“农家乐”。建筑有独特风格,并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

       6)驻马店十大魅力“农家乐”。

       a达到一定规模。

       b管理规范,制度健全。

       c诚信经营。

       d具备综合魅力。

 

    联系人:赵先生 13938366554

           周先生 13598910455

       地址:解放大道中段驻马店日报社东区“农家乐”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编:463000

驻马店市首届十大魅力“农家乐”评选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开业时间

 

   

 

   

 

负责人姓名、手机

 

联系人姓名、手机

 

经营情况和特色:

       附相关图片:(1)公民证件照片;(2)整体外观照片;(3)十大魅力“农家乐”服务项目照片;(4)创办的农业、渔业基地照片;(5)相邻的自然风光照片。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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