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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夏收期间禁止在市区道路上打场晒粮的通知

2014-05-11 18:53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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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直各有关单位,驿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管委会:当前夏收季节临近,部分地方油菜已经开始收割晾晒。为保证市区道路的干净整洁和交通顺畅,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城市意识和文明意识,保证2010年全国

市直各有关单位,驿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管委会:

当前夏收季节临近,部分地方油菜已经开始收割晾晒。为保证市区道路的干净整洁和交通顺畅,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城市意识和文明意识,保证2010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顺利召开时有一个良好的环境,经市“四城联创”指挥部研究决定,今年夏收期间禁止在城区道路上打场晒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禁止打场晒粮的范围

南起汝河大道北至开源大道(包括纬一路、纬二路、洪河大道),西起铜山大道东至驿城大道的区域范围内所有道路。

二、责任区分

原则上按照辖区和道路管理权限区分责任单位。

1.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驿城大道、解放大道西段(天中山大道至铜山大道)及辖区内的背街小巷;

2.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纬一路、纬二路、洪河大道及辖区内背街小巷;

3.工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蓝天大道及辖区内背街小巷;

4.市交通局负责天中山大道、文明大道北段(通达路至洪河大道);

5.市公安局负责练江大道、前进大道;

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上述单位以外的主次干道;

7.分包路段责任单位及时制止所包路段打场晒粮行为,第一时间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

三、要求

1.加强对禁止在城区道路上打场晒粮工作的宣传引导,重点宣传在城区打场晒粮影响城市形象、污染城市环境、造成交通拥堵、引发交通事故的危害性。“两报两台”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公安交警和城管部门要出动宣传车辆不间断地进行巡回宣传。

2.住建、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能组成专门的工作队伍,认真做好清理工作。对于不听劝阻的打场晒粮人员,要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予以清理。

3.驿城区、开发区、工业集聚区要在做好辖区内道路上禁止打场晒粮工作的同时,教育引导城区周边农民不要进城打场晒粮。

4.各包路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四城联创”监督岗的作用,做好禁止在城区道路上打场晒粮工作,及时制止所包路段打场晒粮行为,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及时处理路段上存在的问题,确保路段整洁、有序。

5.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各督查组要做好道路打场晒粮清理情况的督查,对行动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驻马店市“四城联创”指挥部

2010520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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