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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在天中关爱救助弱势群体”募捐活动实施方案

2014-05-11 18:53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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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红十字会等部门关于开展“博爱在天中关爱救助弱势群体”募捐活动的实施方案为了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根据《中华

市红十字会等部门关于开展“博爱在天中

关爱救助弱势群体”募捐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和我市弱势群体的现状,市红十字会联合市教育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明办、市妇联、市工商联、市住房管理中心、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等部门和单位,从5月下旬开始,共同携手合作动员社会力量,会聚社会资源,开展社会救助和志愿服务活动。

一、活动主题

开展集红十字会宣传、募捐筹资、救助、志愿服务四位一体的“博爱在天中”活动。活动的主题是:“自愿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关爱救助弱势群体”。

二、活动内容

(一)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红十字活动知识,宣传“博爱在天中”活动中涌现的好人好事、爱心善举,宣传红十字志愿者的爱心服务典型事迹和弱势群众的期待。

(二)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驻单位、驻驻部队、个体工商户和工作人员中开展募捐。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工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自愿捐赠。

(三)关爱救助特困学生,特困计划生育户,特困妇女、儿童,因灾因病致贫者。

(四)招募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市红十字会通过2010年“博爱在天中”活动,招募红十字志愿者。本次活动合作单位的员工根据自愿可优先发展成为红十字志愿者,并按照志愿者的特长安排参与有关志愿服务活动。

三、职责分工

市红十字会负责依法募捐和接受捐赠,负责活动开展和各项具体任务落实与协调。市教育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明办、市妇联、市工商联、市住房管理中心、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负责活动宣传,救助对象的筛选、初审,为有捐赠意向的爱心企业和个人向红十字会捐赠牵线搭桥,志愿者报名和志愿服务等。

四、救助程序

(一)救助依照个人提出申请,受益人所在单位(乡村)出具贫困状况证明,受益人主管部门初审,媒体或驻马店市红十字网站公示等程序,最后由市红十字会 “博爱在天中”救助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以集中救助为主,采取集中救助和危急情况下对特困个人的救助相结合的形式。集中救助10人以上的,举行救助金发放仪式;危急情况下对特困个人的救助及时在网上公示,阳光操作。有关主管部门和媒体参加救助仪式,全程监督和跟踪报道。

五、捐赠方式

(一)组织“博爱在天中” 捐赠活动。

(二)直接到市红十字会捐赠。

(三)直接把善款汇入市红十字会捐赠账号。

所有捐赠,市红十字会随时提供捐赠收据。

捐赠热线:0396-3666369

         0396-3666361

捐赠地址:驻马店市解放大道中段驻马店市红十字会

    名:驻马店市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驻马店市工商银行解放路支行

捐赠账号:1715025929219501045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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