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公告·公示

催欠水费告示

2014-05-11 18:51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尊敬的自来水用户:为构建和谐的供用水环境,维持企业正常生产,保障市区各自来水用户能正常使用自来水,驻马店汇津水务有限公司自2010年12月1日开展“集中清欠水费”活动。1.希望广大自来水用户每月

尊敬的自来水用户:

为构建和谐的供用水环境,维持企业正常生产,保障市区各自来水用户能正常使用自来水,驻马店汇津水务有限公司自2010121开展“集中清欠水费”活动。1.希望广大自来水用户每月1~15日按时到市自来水公司收费大厅缴纳当月水费。用户也可以到驻马店市商业银行24个营业网点缴纳当月水费。2.拖欠往月水费的用户,请及时到市自来水公司收费大厅结清欠费(截至201012月底)。逾期未缴纳者,每月按水费的0.5%收取违约金或采取停水措施。

为不影响您的正常用水,请按时缴纳水费。因欠费停水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供水热线电话:

   2913481   2582222

收费大厅咨询电话:2515908

驻马店汇津水务有限公司

      2010122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