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公告·公示

岭南米酒诚征广告词 一语值万金

2014-05-11 18:49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驻马店新闻网讯(记者 宋东风)为让全社会关注岭南米酒,让更多的人了解岭南米酒,作为米香型典范岭南米酒的生产厂家——广东岭南人家(河南)酿酒有限公司,决定于近期开展面向社会征集广告词活动。

驻马店新闻网讯(记者 宋东风)为让全社会关注岭南米酒,让更多的人了解岭南米酒,作为米香型典范岭南米酒的生产厂家——广东岭南人家(河南)酿酒有限公司,决定于近期开展面向社会征集广告词活动。本活动将评出入围奖广告词10条,每条广告词可获奖金或产品600元。最后产生一条标志性广告语,此条广告语经厂方采用后奖金不低于万元。广告词所有权归属与广东岭南人家(河南)酿酒有限公司。所有广告语必须为原创作品,并不得与其他酒类广告词相近相仿。 本次有奖诚征广告词活动从即日起开始,到2011315结束。参加者可将写好的广告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直接发送至lnyxbjb999@163.com 信箱,亦可直接用信件邮寄。发件时请注明“岭南米酒广告词”字样,并请写清楚作者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联系。联系地址:驻马店市文祥路北段岭南米酒销售部,邮编463000:收件人:江曼。详情请登录岭南米酒网站。欢迎广大作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