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通告
摘要: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全市防火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决定从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市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现将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全市防火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决定从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市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现将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通告如下:
一是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是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是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是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我市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特此通告
驻马店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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