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公告·公示

驻马店市广播电视局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2014-05-11 18:42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按照《驻马店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承诺暨争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驻马店市广播电视局依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特作如下承诺:1.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

按照《驻马店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承诺暨争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驻马店市广播电视局依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特作如下承诺:

1.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认真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本单位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4.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查找和纠正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和重要人事任免必须按照规则和程序办理,由领导班子充分酝酿,民主讨论,集体研究决定。

6.认真贯彻各项廉政制度,加强本单位各项收费工作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和标准,杜绝擅自确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

7.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和政府采购制度,不私设“小金库”,不违反政府采购目录规定,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8.做到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做到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9.严格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10.不参与各种赌博活动,不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利用上班时间参与股票交易及上网玩游戏。

11.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向局党组报告个人及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为了确保承诺的内容全面落实到位,将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实际情况,及时提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2.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掌握廉政建设情况,指导、督促制订工作计划,抓好落实。

3.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管理和监督,发现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和不廉洁行为,及时找其谈话,督促其检查、纠正,并按规定向上级汇报。

4.及时发现和解决本单位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5.组织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参加并组织好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6.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业务工作范围的有关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

7.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健全集体决策议事制度,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

8.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本系统系统自律机制,公开向社会聘请党风监督代表,发放便民服务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采取多种形式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驻马店市广播电视局      责任人:崔  强  党组书记、局长

 

 承诺单位                  承诺人            职务

驻马店人民广播电台      祝六星  副局长、台长

驻马店电视台            强        

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    李怀民      总编辑

市广播电视局驿城分局     席之省        

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左荣阁        

 

      监督举报电话:0396-2600396             

      市纪委监察局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室

      监督举报邮箱:zmddfs@163.com

                                                 20111117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