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收回蔡都街道办事处二里一组部分土地使用权决定的公告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已下文收回蔡都街道办事处二里一组部分土地使用权,对收回的土地使用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补偿。 蔡都街道办事处二里一组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已下文收回蔡都街道办事处二里一组部分土地使用权,对收回的土地使用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补偿。
蔡都街道办事处二里一组部分土地范围:东至空地,西至过道,北至过道,南至二里村委空地,面积14044.0平方米(约合21.07亩)。
收回依据《上蔡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蔡都街道办事处二里一组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上政土[2011]196号)。
涉及以上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有效证件到我局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同意,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补偿后办理有关手续。土地使用权人如有异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上蔡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理由。
联系人:陈双艳 权明超
联系电话:6922710
特此公告
上蔡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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