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公告·公示

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需要的条件和程序

2014-05-11 18:39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根据驻政[2009]123号和驻政[2009]124号文件精神,旧城改造项目用地面积原则不少于3公顷,少于3公顷但又必须改造的区域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提交政府联席会议。市政府专门成立旧城改造指挥部,负责旧城改造工

根据驻政[2009123号和驻政[2009124号文件精神,旧城改造项目用地面积原则不少于3公顷,少于3公顷但又必须改造的区域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提交政府联席会议。市政府专门成立旧城改造指挥部,负责旧城改造工作政策的制定、指导协调和监督考核。政府鼓励开发企业参与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本区内的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摸底调查,做好被拆迁区域群众的工作,积极为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创造条件。

城中村改造目前主要采取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两种开发模式。政府主导模式,是指政府负责落实拆迁补偿和集中建设安置小区,对腾出的土地实施储备和出让。市场运作模式,主要是指以开发商为主,政府协调意向开发商共同核算拆迁补偿安置成本,双方结合市场评估地价,签订投资合作开发协议,完成拆迁平整后再实施出让。

对符合条件的纳入政府储备范围的旧城改造项目或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心将会同市规划、财政、房管等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土地现状进行摸底核查、勘察测量等,根据调查结果,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政府批准后,申请专项储备基金对储备地块进行收购。

                                 (孙于民)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