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
摘要: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草案的公告(2012年9月29日)2011年4月,我市委托深圳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经过一年多的紧张工作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草案的公告
(2012年9月29日)
2011年4月,我市委托深圳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经过一年多的紧张工作,2012年9月21~22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持召开《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评审会,原则通过了《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草案。
《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是在河南省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全面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大背景下编制的,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以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重大部署的重要举措之一,将奠定未来大驻马店市城市发展的基础、格局和框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将《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草案主要内容予以公告,以征求公众和各个单位的意见,以使规划更加完善。
任何个人和单位如对本规划草案有意见,均可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为了便于回复,请个人在提出意见时,署上姓名和联系电话(邮箱),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本规划公告期从2012年9月29日到2012年10月28日,共30天。在公告期内,可登录驻马店市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www.zmdsghj.gov.cn/)查阅规划草案的详细内容。
意见受理单位:驻马店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编制科
联系电话:0396-2621803
传 真:0936-2612558
邮 箱:zmdsghj@163.com
联 系 人:王文礼 唐 艳
地 址:驻马店市金山路与通达路交叉口西北角城乡规划局七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编制目的
为适应国家、河南省和驻马店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快速城市化的发展需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要求,抢抓中原经济区建设及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机遇,促进驻马店市科学的实现跨越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指导思想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2)注重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
(3)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
(4)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突出城市特色;
(5)注重城市发展的近远期结合。
第三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1-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远景展望至2030年以后。
第四条 城市规划区划定
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为城市规划区。具体包括:中心城区的各街道办、水屯镇、诸市乡、朱古洞乡、胡庙乡、古城乡、关王庙乡、老河乡、沙河店镇、蚁蜂镇;确山县的竹沟镇、石滚河镇、瓦岗镇、任店镇;遂平县的石寨铺乡(部分)、花庄乡、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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