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摘要: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 根据中国政府网10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
新华社北京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二、春节:
三、清明节:
四、劳动节:
五、端午节:
六、中秋节:
七、国庆节: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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