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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驿城区区长质量奖的公告

2014-05-11 18:21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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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驻马店市驿城区质量兴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13年度驻马店市驿城区区长质量奖的公告依据《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区战略的决定》和《驻马店市驿城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驻马店市驿城区质量兴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申报2013年度驻马店市驿城区区长质量奖的公告

依据《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区战略的决定》和《驻马店市驿城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13年度驻马店市驿城区区长质量奖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申报范围:制造业、工程和服务等行业中的组织(企业/机构),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申报时间:20131119日至1219日。

二、申报条件

1.在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的组织(企业/机构);

2.积极导入和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了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提供包含三年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

3.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结果(顾客和市场结果、财务结果、资源结果、过程有效性结果、组织的治理和社会责任结果、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市内同行业前列,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4.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责任声誉,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名牌产品、河南省著名商标的生产企业及优秀服务品牌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

5.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市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本地经济发展能起到带动作用;

6.获得区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三、评审标准

主要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GB/T19580-2012)。

四、申报受理

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企业/机构)按照申报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驻马店市驿城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自愿申报,秘书处自收到申报组织(企业/机构)申报材料当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申报组织(企业/机构)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将结果反馈到申报组织(企业/机构)。对需要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的发出申报材料补充通知,申报组织(企业/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完善。

五、申报材料

1.《驻马店市驿城区区长质量奖申报书》一式三份;

2.组织概述(40001万字以内)一式三份;

3.组织自我评价报告(3万~10万字以内)一式三份;

4.证实性材料;

5.含上述材料(电子版)光盘一份。

注:申报材料用纸采用A4型纸张。申报材料中“组织概述”应放置在组织的“自评报告”前面,两部分内容的排版必须符合GB/T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排版规格要求,双面印制。

六、有关事宜

1.驻马店市驿城区区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驻马店市驿城区区长质量奖申报书》(点击下载)在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相关部门、企业可通过网址浏览下载填报。

联系单位:驻马店市驿城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驿城区分局)

联系电话:0396-2637776  2639629

联系人:李新建

  址:驻马店市文明大道北段      编:463000

20131118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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