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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送温暖 献爱心”捐助活动的通知

2014-05-11 18:20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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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驿办文〔2013〕71号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送温暖 献爱心”捐助活动的通 知 各乡镇办党委和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区管各企业,各人民团体: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

驿办文〔201371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送温暖 献爱心”捐助活动的

    

 

各乡镇办党委和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区管各企业,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年,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在2014年春节前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和群众踊跃参与捐助活动,切实把这项事关广大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捐赠,发挥表率作用。

二、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捐助活动的重要意义,此次捐助活动坚持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迅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认真做好捐助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救助,深入到帮扶点、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点、联系点、联系户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家中访贫问苦、解决困难群众过冬御寒、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确保全区人民过个安定、欢乐、祥和的春节。各乡镇办要制定专门的捐助活动方案。

三、要注重宣传,树立典型

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捐助活动的督促、协调和监督;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有关政策,宣传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群众“送温暖、献爱心”的典型事迹,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加捐助活动。各单位要于2014年元月20日(农历十二月二十日)前完成捐助任务,并将捐助活动总结(附表)报区捐助活动办公室(区民政局救灾股)。区民政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捐赠款的接收和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将捐赠款统一上缴区民政局。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西园支行高新区分理处,帐号:16-605301040004575。收款单位名称:驿城区慈善总会。开户行地址:迅达路与文明路交叉口东北侧。(开户行联系电话:2830525)。各捐款单位凭银行交款单到驿城区民政局财务室换取发票,驿城区民政局地址:骏马路与健康路交叉口北侧路西299号。

区委、政府两办将对各单位开展捐助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人:胡      殷巧梅

联系电话:3306906   03963306966(传真) 

 电子邮箱:qmzjzb@126.com

 

                      中共驻马店市驿城区委办公室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24

 

附件:

 

“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统计表

 

捐赠基本情况       捐赠款数(元)    捐赠物品数(件)       捐赠时间(年、月、日)   

                           

救助基本情况       救助款数(元)    救助物品数(件)       救助户数(户)    救助标准(元/人或元/户)

                           

   救助点基本情况     救助点名称及详细地址              救助点负责人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统计时间:       

 

单位分管领导:                经手人:              联系电话:

 

中共驻马店市驿城区委办公室       2013124印发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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