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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多收2元应给公众说法

2014-05-11 11:30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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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王石川 20日,重庆市政府宣布,为缓解当前天然气供求矛盾,合理平衡气源,从21日起在全市开征车用CNG附加费,标准为1.62元/立方米。其中,出租车产生的费用将向乘客收取,在计价器显示的票价基础上,多收2

 

□王石川

 

20日,重庆市政府宣布,为缓解当前天然气供求矛盾,合理平衡气源,从21日起在全市开征车用CNG附加费,标准为1.62/立方米。其中,出租车产生的费用将向乘客收取,在计价器显示的票价基础上,多收2元,单独出具CNG附加费票。

平心而论,价格调整已经成为相关部门应对问题的习惯动作。在这一现实语境下,一些价格变动,已经逐渐让民众理解并接受,但像重庆出租车这样大的调整幅度,还是让人感到诧异。重庆出租车收天然气附加费,12元,幅度不可谓不高,因此被民间解读为“全国最贵”,就我们视野所及,出租车收取附加费,多为11元,12元的确罕见。

据悉,之所以突然开征CNG附加费,是由于重庆市天然气供求矛盾突出所致。但显然,开征CNG附加费并不是釜底抽薪之举,甚至连扬汤止沸也算不上,因为即便收取了附加费,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天然气供求矛盾。

此外,出租车1次收取2元的附加费,在客观上会加重民生负担。一方面,群众打车的花费会增加;另一方面,重庆出租车已经出现“加气难”的局面,打车费用的提高,难免会波及出租车的运营。在当下,气荒现象此起彼伏,已经对百姓生活产生了影响,政府出台政策要做的是通过调控来缓解矛盾,而不是加重民众的恐慌感和被剥夺感。

尤其值得商榷的是,此次重庆征收CNG附加费并没有召开听证会。相关人士的解释是,重庆的听证目录主要是指价格,征收附加费没动出租车的票价,因此不在听证范畴,不用举行听证会。这一解释显然是苍白的,经不起推敲。根据《价格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显然,出租车收取附加费,本质上仍是价格变动,而这种价格变动与消费者、经营者息息相关,抛开民意,自作主张地收取附加费,并且一收取就是2元,难脱轻视民意的嫌疑。如此一来,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如何捍卫?

此外,还需理清的是天然气供求矛盾背后,有无垄断企业借机逼宫的魅影?真相到底如何?政府有关部门需要给公众一个明晰的答案。否则,动辄向民众转嫁危机,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在当今越来越开放透明的环境中,权力部门要学会倾听民意,吸取民智,特别在牵扯到价格变动的民生议题时,决策部门不能唱独角戏自说自话。须知,没有民意参与和程序正义,群众很难满意。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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