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需要“急救”?
摘要: □王旭东 /文 朱慧卿/图 据媒体报道,10月24日清晨,昆明20岁的大三学生小刘骑电动车回家,路上不慎摔伤。一名环卫工人拨打了120,急救车很快赶来。在得知伤者身上只有30元后,急救车拒载。救死扶伤、治病救
□王旭东 /文 朱慧卿/图
据媒体报道,
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是医院的职责。但仅仅因为钱不够,急救车就扬长而去,而且“副驾很生气”,将漠视生命发挥到了极致,将职责抛到九霄云外。急救车“要钱不要命”,有钱才救命,彻底暴露出“利益驱动”的“属性”。
社会公序、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法治,都不能对“见死不救”的急救车“见死不救”。急救车需要“急救”,一些医院和医生的医德需要“急救”,医疗机构的驱利性需要“急救”。新一轮医改和配套措施即将施行,这应该是有效的“急救丸”和能治本的“良药”。“急救”,既是时间的抓紧,更是对症下药和“医术”的高明。也就是说,新医改施行要对症要讲究技巧。
延伸开来说,急救服务是公共服务的一种,急救服务上表现出的欠缺,也是社会公共服务机制欠佳的缩影。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决定其权威性、认同性、亲和性以及向心力、号召力、凝聚力,唯有人性化的公共资源与公共服务方是服务质量的标准。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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