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寄语”彰显司法温情
摘要: □张冰歌 “区区用水、同室操戈,一拘一伤、身心俱疲;对簿公堂、已伤亲情;一朝诉讼、三番调解;年已不惑、奈皆坚拒;族中晚辈、如何效仿?和谐社会、你我共创,望止争息讼、握手言和、延续亲情!”这不是发
□张冰歌
“区区用水、同室操戈,一拘一伤、身心俱疲;对簿公堂、已伤亲情;一朝诉讼、三番调解;年已不惑、奈皆坚拒;族中晚辈、如何效仿?和谐社会、你我共创,望止争息讼、握手言和、延续亲情!”这不是发表在文学刊物上的诗词,而是厦门市海沧法院附在当事方判决书后面的“法官寄语”(《海峡导报》
在英美等国家,裁判文书中渗入法官的个人伦理道德思想已是习惯做法,并被广泛接受。在我国,长期以来法院裁判文书注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缺少法官个人的伦理道德思想。有不少当事人感觉,判决书有些“冷冰冰”,只讲事实、证据、法理,缺乏人情味。海沧法院在判决之后附上一段充满感情的“法官寄语”,彰显了司法的适度人文关怀理念与温情,让人钦佩!
其实,我们的法官们有思想、有激情和情感,也有一颗火热的心,只是常常囿于格式限制。因为“判决书”有固定的法律文书规范格式,都要按“原告诉称”、“被告辩称”、“经审理查明”、“本院认为”这几个部分来写,所以即使心怀激情,在动笔写判决书的时候,也都显得没有情感,没有才华。而“法官寄语”虽然是在格式之外留下的一个“尾巴”,却最能表达法官的“人性”与“热心肠”。诚然,判决书应当以辨法析理为第一要务。一份不合法理的判决书,任凭法官如何“煽情”,也绝不是一份合格的判决书,也绝不能达到构建和谐司法的目的。然而司法不是无情物,是大慈悲大智慧。根据案件特点,找准原、被告双方的感情共鸣点,以平民化的语言、多角度的思维、和善亲切的姿态,对当事人进行温情劝导,将情理法融为一体,既能化解矛盾、教化公民,还可以化解矛盾、止争息讼。
讲人情、重人情在我国有悠久的传统,而国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还有待提高,即使是完全符合法理的判决,也常常会遇到“有理讲不清”,或是讲清了当事人也听不进的尴尬。而“法官寄语”用规范的语言来支持、包裹生活的情理,刚好可以弥补这个缺憾,彰显的是法官们的“司法温情”。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