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限价令”
摘要: □朱四倍/文 张广墅/图 年初伊始,山东济南市面不见低价烟“影”,上架香烟最便宜也要5元一包。造成这一现状缘于去年底,当地烟草局的“限价令”。这份“限价令”施行至今,引起了广大低收入烟民的强烈不满
□朱四倍/文 张广墅/图
年初伊始,山东济南市面不见低价烟“影”,上架香烟最便宜也要5元一包。造成这一现状缘于去年底,当地烟草局的“限价令”。这份“限价令”施行至今,引起了广大低收入烟民的强烈不满(昨日新华网)。
这是一个让人看起来是个“旧闻”的新闻:“这事儿,其他媒体已经报过了,不算新闻”。但是,从该新闻引起的关注度来说,这个“不算新闻”的做法引起的社会反应和产生的担忧并没有消失,相反,“限价令”让我们看到了更多的不安。
说轻了,这是一种缺乏人文关怀的政策,说重了,专家认为,济南烟草局“封杀”低价烟是一种违反上位法的行为。一方面,限价的结果是让低价烟退出市场,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剥夺了消费者对香烟品牌、价格的自主选择权。另一方面,限价也是一种变相提价,而提价只能由国家统一制定,烟草局并没有此项权力,属于权力滥用。应该说,这样的分析有理,济南烟草局不可能不知道这种做法的危害,但是,在利益面前,在权力自大面前,所有一切都不足为虑。
好的政策应该服务于每个人的利益,关注社会公平问题,从平等、自由的原则出发,应考虑或兼顾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这是制度的道德性要求。更何况,弱势群体由于自身原因,其利益易被忽视。因此,“封杀”低价烟必须在合理性和合法性上得到调整。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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