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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敬费”?

2014-05-11 11:19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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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邓 为/文 王成喜/图宁波教育学院每年都会在毕业生离校前强行向学生收取“孝敬费”。 学校这一届455名高职毕业生每人都被强行收取了30元钱,用于给学校购买一块价值10万元的电子显示屏(7月1日《钱江晚

 

□邓   /   王成喜/

宁波教育学院每年都会在毕业生离校前强行向学生收取“孝敬费”。 学校这一届455名高职毕业生每人都被强行收取了30元钱,用于给学校购买一块价值10万元的电子显示屏(71日《钱江晚报》)。

原来,上届学生毕业时给学校买了一块屏风。今年学校要求每个毕业生捐助30元钱给学校买电子屏。并且,在没有通知学生的情况下,已经把这30元钱从代管费里扣除了。同学们说,这是学校的“潜规则”,私下里都戏称这是“孝敬费”。不过,学校方面表示,这是学生“回馈母校培育之恩”的方式。 

尽管有“回馈母校培育之恩”的名头,然而,这种不通知学生,就直接扣除学生费用的行为,实在是大错特错。毕业之前,学生为表示对母校的培养之恩,采取一些力所能及的感恩回馈活动是可取的。但成了“潜规则”的“孝敬费”,其危害是巨大的。

姑且不论学生本身无经济收入,最终捐给学校的还是父母的收入,单就这样的“回馈”方式看,不仅起不到良好的“回馈”效果,说不定还会引起学生的反感和抵触情绪。而且,某种程度上是在向学生传递这样的信息:感恩和回馈就是用金钱回报,这难免会误导学生对感恩的认识和对母校的认同。

沾染了铜臭气味的“回馈教育”,不是真正的感恩。可以说,“孝敬费”的出炉,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逼捐”。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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