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经济 绿色交通

汝南县明确746家非公企业岗位工资标准

2014-05-11 23:33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lidong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本报讯 (记者 刘仁忠 通讯员 吴 予)近日,汝南县由县总工会牵头,发挥县、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基层企业“小三级”工会劳动监查委员会作用,指导746家非公企业制定了岗位工资标准,使平等协商

本报讯 (记者 刘仁忠 通讯员 吴 予)近日,汝南县由县总工会牵头,发挥县、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基层企业“小三级”工会劳动监查委员会作用,指导746家非公企业制定了岗位工资标准,使平等协商有了依据,新签和续签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得以迅速推进。

汝南县有非公企业973家,每年劳资双方因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引发争议。今年2月,该县总工会取得县委、县政府重视支持,建立由工会、中小企业管理、统计、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相关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代表组成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委员会,按照县域企业不同性质、经营规模、生产工序、劳动工时、年产值等参数,有针对性地分析、测算、核定首批746家非公企业劳动定额和职工岗位工资指导标准,经企业经营者认定、职代会通过,对部分企业标准微调后,全面铺开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

该县以劳动定额为基础,明确职工岗位工资指导标准和增长机制,受到社会各界关注,职工群体普遍认为科学透明,对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规范劳动力市场、调动职工积极性都具有现实意义。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