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检察院实现执法环节“三化”
摘要: 本报讯 (通讯员 方 武 丽 娜)驿城区检察院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构建质量监督、执法高效、廉政保障三大业务和队伍管理机制,实现了检察工作各个执法环节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本报讯 (通讯员 方 武 丽 娜)驿城区检察院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构建质量监督、执法高效、廉政保障三大业务和队伍管理机制,实现了检察工作各个执法环节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为筑起案件质量屏障,今年年初,驿城区检察院先后制定了《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和《办案质量预警标准》等制度,细化了责任体系和追究标准,逐步建立起了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公诉、侦监两部门规定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不诉、不捕、批捕的案件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和评议,有效地促进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高。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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