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队长真情劝说 网上嫌犯回家自首
摘要: □晚报首席记者 苏 莉 本报讯 9月19日上午,一名中年男子到驿城公安分局刘阁派出所投案自首。和他一起来的不是他的家属,而是在深圳认识的一名河南老乡(保安队长)。正是这名保安队长,胡某才迷途知返。
□晚报首席记者 苏 莉
本报讯 9月19日上午,一名中年男子到驿城公安分局刘阁派出所投案自首。和他一起来的不是他的家属,而是在深圳认识的一名河南老乡(保安队长)。正是这名保安队长,胡某才迷途知返。
当天上午11时许,胡某来到驿城公安分局刘阁派出所。刘阁派出所所长刘云祥上网查看,发现胡某一个多月前因故意殴打他人被网上通缉。民警讯问后得知,让胡某回心转意的是一同回来的保安队长李冠峰。
一个多月前,胡某和朋友聚会时,看到附近两名男青年对他们指指点点。胡某上前将一名男青年的左侧眼眶打骨折。事发后,胡某四处躲藏,后在深圳应聘到一个小区当保安。在保安队里,他见到了河南老乡李冠峰。李冠峰是南阳人,已经在深圳4年。胡某上岗后,保安队需要统一做服装。李冠峰按照规定,输入了胡某的身高、身份证号码等,系统显示,胡某为网上嫌犯。
看到老乡竟然是网上嫌犯,李冠峰耐心地劝说胡某,希望他能投案自首,主动承担责任,接受法律制裁。在队长的劝说下,胡某低下了头。
(线索提供 魏 军)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