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县区 驿城区 新闻宣传

驿城区纪委监察局 新浪网上开通实名博客和微博

2014-05-11 21:22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lidong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驿城区纪委监察局新浪网上开通实名博客和微博已有微博粉丝960人□晚报记者 滑清泉 通讯员 李金元 本报讯 日前,驿城区纪委监察局在新浪网开通了实名博客和微博,对微博进行了身份认证,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驿城区纪委监察局

新浪网上开通实名博客和微博

已有微博粉丝960

□晚报记者   滑清泉 通讯员   李金元

 

本报讯   日前,驿城区纪委监察局在新浪网开通了实名博客和微博,对微博进行了身份认证,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这是驿城区纪委监察局今年深入推进“队伍建设年”活动,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全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处置和引导,及时发现案件线索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已在博客上发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等10余篇文章,在微博上发表言论50余条,已有微博粉丝960人,收到意见和建议10余条。区纪委监察局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研究这些意见和建议。同时,期待更多群众关注开通的博客和微博。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ycqjwjcj,微博地址:http://t.sina.com.cn/1340193150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