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符合条件的“半边户”每年可获840元扶助金
摘要: □晚报记者 杨 丽 通讯员 周 陆 本报讯 日前,驿城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对 “半边户”家庭的逐户、逐人审核调查摸底工作。全区共排查出27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半边户”计划生育家
□晚报记者 杨 丽 通讯员 周 陆
本报讯 日前,驿城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对 “半边户”家庭的逐户、逐人审核调查摸底工作。全区共排查出27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半边户”计划生育家庭。这些家庭每年将获得840元扶助金。
据了解,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的通知,从2011年开始,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简称“半边户”)中,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一方,也可以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农村奖励扶助制度了,每年可获得840元的扶助金。“半边户”中农村居民一方还应满足以下要求: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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