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县区 驿城区 新闻宣传

驿城区跃居2010年全省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第二十五位

2014-05-11 21:16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lidong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2010年全省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排序公布驿城区跃居第二十五位本报讯 (记者 郑付生 通讯员 米 山)为客观反映河南省城市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近日,省统计局依据城市市区评价指标体系,对全省50个建制区进行

2010年全省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排序公布

驿城区跃居第二十五位

本报讯 (记者 郑付生 通讯员 山)为客观反映河南省城市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近日,省统计局依据城市市区评价指标体系,对全省50个建制区进行了排序,2010年驿城区在全省50个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中跃居第25位,比2007年第46位提升21位。

近年来,驿城区认真落实“三具两基一抓手”的工作要求,着力加大投资、着力调整结构、着力培育财源、着力改善民生、着力优化环境,积极主动,扎实工作,经济社会持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2010年,全区完成生产总值179.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2009年增长12.3%;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7166万元,比2009年增长26.7%;各项税收收入占二、三产业比重为15.5%,超出全省平均水平1.9个百分点;每平方公里创造的GDP2308万元,比2007年增加763万元,超出全省平均水平263万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科教文卫事业支出4.5亿元,比2009年增长40.6%,科教文卫事业支出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为34.4%,超出全省6.8个百分点。

项目丰、工业强。该区坚持把对外开放作为推进科学发展的第一战略,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作为全区的“一号工程”,把工业项目作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对洽谈、签约的项目采取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个目标、一抓到底的办法,跟踪问效抓落实;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实行重奖重罚,开展“驿城功臣”评选活动,在全区营造了“议合作、思交流、谋招商、促发展”的浓厚氛围,形成了以新开放引进新项目、以新项目促进新发展的新局面。招商平台承载力、集聚力明显增强,河南省两个装备产业集聚区之一、总面积21.2平方公里的装备产业集聚区,内设运输装备产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区等分区。资源加工型和开发型企业在天中大地迅速崛起,华润雪花、清华阳光、顶新国际、江西民生、河南建业、十三香、中集华骏、正道小磨油、大程食品等一批知名企业落地生根,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投产,形成了以中集华骏为骨干的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业,以十三香、顶志、大程食品、华润雪花啤酒为骨干的食品饮料业,以康茂、天一纺织、驿都帽服为骨干的纺织服装业,以中泰药业、天河药业、天方生物科技为骨干的生物医药业,以天基权低碳产业园、华顺阳光、华宇电力为骨干的高新材料和新技术等五大支柱产业。

流通活、三产快。商贸流通业持续繁荣,大型商贸企业快速发展,乐山商场、北京商场、爱家量贩、喜盈门超市、大华市场、贸易广场、众信市场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名门风光广场、新百汇大厦、香港名店街、浙江国际商城等重点项目进展顺利。乐山商场新百汇、时代金源广场一期已成功封顶。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鹏宇新城一期、南海丽景、海云太阳城一期等6个项目基本完工;民生天都星城、中乐国际公馆、金尚帝景蓝湾、万博林地海湾等20个项目正在建设。西部山区资源保护性开发有序推进,长寿山、龙泉湖项目正在积极筹备,60余家农家乐、农业观光园蓬勃发展。初步核算,今年前三季度,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58亿元,增长8.4%

措施硬、环境优。近年来,该区坚持把优化环境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突破口,持续深化“两转两提”和“效能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评议百名科(股)长、乡镇办区域效能与创业环境综合考评、企业周边环境专项治理、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与建设等活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服务措施更加严格,土地、税收、规费等发展的优惠政策更加具体,资金等制约瓶颈一一破解,融资平台建设高效推进,宽松高效安全的投资环境已经形成。

近年来,驿城区先后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县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区”、全国“双拥”模范城、“全省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县区”、“全省服务企业活动先进县区”、“全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县区”、“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县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县区”、“全省林业生态先进县区”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