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倾力打造“幸福家庭行动”新格局
摘要: 政府当“导演” 干部当“配角” 群众唱“主角”确山县倾力打造“幸福家庭行动”新格局 本报讯 (记者 王 伟 通讯员 高运洪 李慧峰)近年来,确山县通过政府当“导演”、干部当“配角”、群众唱“主角”
政府当“导演” 干部当“配角” 群众唱“主角”
确山县倾力打造“幸福家庭行动”新格局
本报讯 (记者 王 伟 通讯员 高运洪 李慧峰)近年来,确山县通过政府当“导演”、干部当“配角”、群众唱“主角”,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造福全县计生家庭,并取得显著成效。
政府当“导演”。2007年初,确山县经过反复研究,提出了“五进五促五创建、优质服务十上门”的总体思路。一是小康工程进农户,促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生产发展,创建计划生育富裕家庭;二是奖励优惠政策进农户,促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宽裕,创建计划生育幸福家庭;三是婚育新风进农户,促进农村文明建设,创建计划生育文明家庭;四是生殖保健服务进农户,促进农村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创建计划生育健康家庭;五是计生法律法规进农户,促进计生依法行政和民主管理,创建计划生育和谐家庭。
开展“十上门”活动的内容一是计生政策宣传上门;二是优生优育指导上门;三是生育证发放上门;四是新生儿探视上门;五是避孕药具发放上门;六是“四术”随访上门;七是五期保健上门;八是流动人口服务上门;九是计生家庭帮扶救助上门;十是致富信息讲解上门。
总体思路确定后,该县立即在全县展开了大规模、立体式、多层次的计划生育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动员会、刷新计划生育墙体标语、悬挂“幸福家庭行动”横幅、张贴大型喷绘宣传画、组织文艺宣传队、逐户发放宣传小折页等形式,使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干部当“配角”。该县的计生干部队伍历来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团队,在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中,他们更是充分发扬甘于奉献、勇于吃亏的精神,不遗余力地为全县的计生家庭提供周到的优质服务。
今年4月初,县乡计划生育小康工程温棚基地三里河乡后楼村农户黄瓜销路不畅,乡计生协从互联网上下载了大量黄瓜求购信息并打印出来,专程送到基地每一户计生家庭的温棚里;育龄妇女手持孕期保健服务通知书,就能享受到他们热情周到的免费孕期保健服务;无论是春夏秋冬,他们总能及时上门访视产妇、新生儿和患者;外出务工群众无须再受往返奔波之苦,所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计生工作人员办好后送证上门;计生家庭收、种有困难不用再愁眉不展,他们总能及时上门进行帮扶;县计生协组织县计生技术服务中心及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医疗部门的妇科专家和各乡镇卫生院的妇科专家组成的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队,被广大群众亲切地称为活跃在老区大地上的“流动医院”。在县、乡、村计生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广大计生家庭真正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方便,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群众唱“主角”。该县制定了五种家庭的评比奖励标准公之于众,充分调动起了广大计生家庭参与“幸福家庭行动”的积极性。一是创建计划生育富裕家庭。县、乡计生系统对计生困难家庭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单位,签订帮扶协议,建立帮扶台账。二是创建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中招加分、免费体检、免费培训、补助“新农合”参保费、“两户”子女保险、关爱女孩奖励金等项奖励优惠政策,鼓励群众争创计划生育幸福家庭。三是创建计划生育文明家庭。采用一年一个主题活动方式,通过组织计划生育文艺宣传队演出,关爱女孩演讲比赛,制作大型宣传喷绘画,免费为农户发放印制有婚育新风内容的围裙、门帘、扑克、茶杯等计生宣传品,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把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送进每一个农户,进一步促进乡风文明。四是创建计划生育健康家庭。依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网络,结合季度康检,为育龄妇女查治妇科病;定期举办培训班,为群众宣讲生殖保健科普知识;搜集各类生殖保健科普知识,汇编成册,免费发放到育龄群众手中,方便群众随时翻看学习,提高自我保健意识。五是创建计划生育和谐家庭。该县村村设立高标准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使群众懂得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的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县、乡、村计生干部上门讲解;将计生政策法规编印成小折页、小册子、宣传单,免费发放到每一个农户。
该县的创建活动,得到了基层广大计生家庭的积极响应,大家根据自身条件,确定努力方向,在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中唱起了主角。
责任编辑:zmdxw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