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纪实
摘要: 坚持多策并举 打造优质计生——确山县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纪实记者 张新义 通讯员 李慧峰 宋恒涛 赵大军 文/图 全县创“国优”动员大会。 县委书记王明威(左一)陪同市人
坚持多策并举 打造优质计生
——确山县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纪实
记者 张新义 通讯员 李慧峰 宋恒涛 赵大军 文/图
全县创“国优”动员大会。
县委书记王明威(左一)陪同市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杨铁良(左二)检查指导人口计生工作。
县长栗明伦(中)调研农村人口计生工作。
便民服务大厅一角。
技术“比武”。
手术室。
B超室。
视频治疗仪。
化验室。
确山县辖13个乡镇、209个行政村(居委会),全县总人口521204人,已婚育龄妇女112155人。近年来,确山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夯实服务基础,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全面提升了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2008年、2009年、2010年全县符合政策生育率分别为97.35%、97.61%、98.09%。连续16年保持了全省、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位次,连续4年保持了“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荣誉称号。先后荣获了全国人口文化先进单位、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先进药具站、全省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十一五”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一、坚持宣传发动,为创优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一)媒体宣传精彩纷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强化计生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3年来,在县电台、电视台开办《人口之窗》、《人口与社会》等专题栏目,在省电视台播出《兵妈妈情洒军营传国策》等专题片6个,在各大报纸、杂志、网站发表稿件2200多篇。
(二)阵地宣传有声有色。3年来,依托文化广场、人口文化大院、计生书屋、人口学校等阵地,开展各级各类培训、讲座、宣传活动5000多次,参与人数10万余人。
(三)户外宣传铺天盖地。全县建设“计生宣传一条街”23条,人口文化大院209个,生育文化长廊、宣传橱窗、阅报栏300多个,计划生育公开栏222个,高规格的计划生育宣传牌200多个,规范性墙体标语2000余条,营造了浓厚的户外宣传氛围。
(四)入户宣传家喻户晓。3年来,共制作和发放计生宣传折页、纪念封、便民卡、挂历、台历、水杯、围裙、环保袋、洗衣粉、雨伞等各种宣传品450万份,宣传品入户率达100%,群众知晓率达98%。
二、坚持保障带动,为创优工作提供环境支持
(一)党委、政府主导到位。确山县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计生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手段、方法不动摇。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四个班子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听取一次工作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常委会和县长办公会,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每年县委、县政府都组织召开高规格的计生工作会,总结上年工作,部署下年度工作。今年3月召开的计生工作会上,市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杨铁良,县委书记王明威分别就确山县创建计生国优县工作作了重要指示。
(二)严格落实奖惩到位。实行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每年都召开人口计生工作奖惩大会,对先进乡镇、村(居)和县直单位进行表彰,对后进乡镇、村(居)和县直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理。今年,县政府拿出28.9万元,对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表彰的83个先进单位给予重奖,通报批评了16个后进单位。县委、县政府重视计生工作、关爱计生干部,自2008年以来,全县有32名计生干部得到提拔重用,极大地调动了该县计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三)资金经费投入到位。建立完善了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人口计生经费投入体制,县、乡两级财政逐年提高人口计生经费的投入;建立完善了村级人口计生经费保障机制,将村级管理员工资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为推进村级人口计生工作和提升基层优质服务工作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人均计生事业费由2008年的县本级11元和乡级10.4元分别提高到2011年的县本级19.7元和乡级12.2元,做到按月拨付到位。事业费2008年应投入1171.7万元,实际投入1798.06万元,全年投入到位率153.46%;2009年应投入1566.1万元,实际投入2139.2万元,全年投入到位率136.59%;2010年应投入1655万元,实际投入2450.5万元,全年投入到位率148.07%;2011年县本级共预算1036万元,至
三、坚持建设促动,为创优工作提供基础支持
(一)打造优质服务团队。一是推进管理队伍专业化。全县人口计生管理人员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努力打造一支热爱计生、精通计生的专业管理队伍。二是推进技术服务队伍职业化。将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分为“三类七岗”,明确岗位职责和人员标准,实行资格认证、竞聘上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率、接受继续教育率均达100%。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注册渠道畅通,县站有8人取得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每个乡镇计生服务所均有1~2名执业(助理)医师,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县级达90%,乡级达81%。三是推进村级计生管理员队伍正规化。健全县管、乡聘、村用制度,完善公开选聘、教育培训、评估奖惩、待遇保障、分流辞退五项机制。建立村级计生管理员档案,实行绩效考核,落实工资待遇。工资按时发放,落实率100%,给予村级计生管理员每人每年500元的补贴,每年投入1.2万元为全县209名村级计生管理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二)构建优质服务平台。一是服务机构标准化。县站和12个乡所按照国优标准全部完成了规范化建设任务。2004年~2007年征地10余亩,投资近600余万元,建成了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达到了“四优一满意”的要求,成为保障全县广大育龄妇女身心健康的“健康幸福港湾”。今年,确山县又投入300余万元对县站检验、消毒等科室进行了科学改造,增添了四维彩超、宫腔镜、生物安全柜、蓝氧妇科治疗仪等一批先进仪器设备。3年来,投入1000多万元,推进乡所规范化建设。全县12个乡所全部达到了甲级C类以上规范化建设标准。投资1000多万元,新建村室98个,改建、扩建、整修村室111个,全县209个村室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二是服务质量规范化。县站、乡所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技术服务规范,操作规程严格,近3年没有发生医疗事故。三是服务行为程序化。实施计划生育“一卡通”服务,向群众发放服务明白卡,实行服务首问责任制,积极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增强服务人员程序操作和规范服务的能力。四是服务管理信息化。3年来,全县共投入300余万元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县人口计生委建立了中心机房,开设了“确山县计划生育网站”。全县13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了标准化的微机室。县、乡两级计划生育网络互连互通,形成了覆盖全县的人口计生工作信息网络,实现了资源互通共享,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规范优质服务行为。一是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评议考核机制,实行持证上岗,做到执法主体合法、工作人员懂法。二是逐步完善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计划生育信访案件逐年下降,2009年比2008年下降49%,2010年比2009年下降38.9%,2011年比2010年同期也呈下降趋势。三是规范程序,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该县人民法院设立计划生育行政案件执行庭,加大非诉讼案件执行力度,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四是依法落实各项生育政策和优惠政策,按照程序和标准依法审批二孩生育证,审批准确率100%;将优惠政策落实纳入目标考核,实行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四权分离,以存折形式直接发到群众手中。五是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制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认真落实群众代表会议制度和民主评议工作制度。全县209个行政村中有123个达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标准,有86个达到示范化标准。六是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县、乡、村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办事程序、免费服务项目、优先优惠政策等,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七是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每月开展一次群众需求信息采集活动,将采集的信息纳入决策范围,在工作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落实。近年来,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率达98.15%。
四、坚持项目启动,为创优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一)积极实施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工程。以“知情服务”为载体,积极开展避孕节育全程服务。认真落实术前教育、咨询服务、手术操作、医疗文书书写、术后指导、术后随访、术后并发症防治“七种规范”,为育龄群众提供了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个性化、多样化“五化服务”。全面推行了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技术服务承诺,实行“四术”免费,实现术后和药具服务随访率均达100%,服务对象对所采取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2%。
(二)积极实施农村妇女生殖健康促进工程。以“医育结合”为载体,县、乡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与医疗、保健机构联合,全面开展生殖道感染干预和妇科病普查诊治工作。3年来,共为11万余名妇女进行了妇科病普查,为1.3万名妇科病患者进行了诊治,建立了育龄群众健康档案,建档率和服务率在95%以上。
(三)积极实施“爱心红丝带”工程。以“爱心四项行动”为载体,积极开展艾滋病预防服务,通过术前教育、健康检查、咨询、随访、开设丈夫课堂等形式,普及性病和艾滋病防治知识。3年来,为12000多名“四术”对象及持证人员免费进行HIV筛查,对11例疑似病例及时推荐到上级疾控中心确诊,有效防止了艾滋病传播。
(四)积极实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程。以“优生服务”为载体,积极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对符合政策结婚生育夫妇,免费开展婚前检查、孕前培训、优生筛查、营养素补充、宫内感染监测、孕后筛查DS等服务。3年来,全县生育对象优生监测率在98%以上,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降低到13‰以下。
五、坚持利益驱动,为创优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一)提高“四项奖励标准”。1.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在子女年满14周岁前,每人每月享受奖励费由原来的不低于20元提高到不低于30元。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2.提高奖励扶助金标准。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奖励扶助金由原来的每人每年不低于8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3.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妇,扶助金由原来的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独生子女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妇,扶助金由原来的每人每年不低于9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60元,直到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4.提高“半边户”奖励标准。将“半边户”奖励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提高到不低于1500元。
(二)落实十项政策措施。1.对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一次性给予10000元奖励。2.凡自愿参加新农合的计划生育家庭,免除1人份的参合费。3.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或计划生育双女户家庭子女报考本县高中时照顾10分。4.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当年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在30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发放救助金5000元。5.农村按人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和征地补偿时,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多分1人份的优待。6.农村独生子女工作2008年以来考入本科院校以上的,给予一定奖励制度。7.为独生子女及双女结扎户家庭成员购买每人每年30元家庭意外伤害保险。8.为计划生育“四术”对象购买每人每年10元家庭意外伤害保险。9.为流出的计划生育家庭已婚育龄妇女购买每人每年30元家庭意外伤害保险。10.为父母49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发放抚慰金600元。
六、坚持多方联动,为创优工作提供部门支持
(一)信息互通。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实行相关部门信息交流共享,实行月变更、月反馈机制。相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采集、汇总、交换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信息交换情况协调会,将信息交换工作列入对各部门人口计生工作职责落实情况的考核内容。公安、卫生、民政、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利用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每月底对信息进行反馈交流。县公安局每月底将上月新生儿上户登记个案和县卫生局每月底将上月出生、死亡、在孕妇女B超检查、节育措施、终止妊娠等情况以及县民政局每月底将婚姻登记、离婚、收养等信息反馈给县人口计生委。县人口计生委及时将数据进行分析后,提出具体工作建议和要求会同各乡镇个案信息一起发至各个乡镇及相关部门指导工作的开展。
(二)责任共担。明确各部门计生工作职责,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及相关部门目标考核体系之中,年中进行检查,年底进行考核,确保计生工作落到实处。在宣传教育、流动人口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依法行政等方面,相关部门实行齐抓共管、责任共担。健全宣传教育协作机制,党委宣传等有关部门把人口计生宣传教育职责纳入本部门总体规划,制订实施方案,明确领导责任,落实活动经费;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协调机制,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审批或办理手续时,协助核查计划生育证明,并将落实责任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协调机制,构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网络,抽调计生、卫生、公安、药监等相关部门人员成立相关组织,明确责任和任务,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单项一票否决制度。
(三)政策兼容。民政及农、林、水、科技等相关部门在出台各项有关“三农政策”、落实国家“普惠政策”及社会保障政策时,征求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做好与原有计生奖励优惠政策的衔接并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
术后随访。
“悄悄话”室。
政策宣传。
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新建标准化服务中心。
计生文化长廊。
累累硕果。
责任编辑:zmdxw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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